农业银行全力做好防汛救灾金融服务
为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金融服务工作,农业银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修订《中国农业银行水利贷款管理办法》,优先满足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资金需求。截至6月末,农业银行水利贷款余额3777.26亿元,较年初增加173.21亿元;上半年全行累计投放水利贷款731.80亿元,同比多投放292.99亿元。特别是进入汛期以来,6月份农业银行累计投放水利贷款107.21亿元,同比增长38.91%,其中向重庆、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七个省份投放水利贷款46.15亿元,同比增长127.68%。
据介绍,修订后的办法扩大了信贷支持水利项目的范围,实现了水利项目全周期资金需求。农业银行重点支持四大类水利项目:枢纽工程,引水工程,河道工程,其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针对水利项目建设前期和建成运营后的融资需求,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项目前期周转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品种,从过去重点支持水利项目建设到现在满足水利项目全周期资金需求。
为满足水利项目长期资金需求,修订后的办法对水利贷款总期限、提款有效期和宽限期进行了调整,将贷款总期限由15年延长至项目建设期加上20年,如需超过上述期限的,可报总行核批后实施。国家172项重点水利工程或省级及以上的重点水利项目、以及总行级核心客户或行业重点客户承贷的水利项目,贷款总期限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20年的,可由一级分行自主确定。
考虑到部分水利项目采取PPP模式筹集资金,新修订的办法明确提出水利项目融资可采用PPP模式,并执行农业银行PPP信贷管理规定。在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品种的基础上,办法提出流动资金贷款可采用一般方式或可循环方式。采用可循环方式的,可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同时,办法将可用于抵质押的权益种类进一步扩大至水利项目的供水应收账款、水利项目收益权、环保项目收益权和污水处理收益权等,以上权益均可单独设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