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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股份面临司法重整,10多家融资租赁公司、银行折戟

2020-07-15 09:49 浏览:355

昔日摩托车行业的龙头企业如今濒临破产。

日前,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帆股份”,601777.SH)发布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显示,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力帆股份旗下的力帆乘用车等10家全资子公司被多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如果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力帆股份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力帆股份做摩托车起家,当时占据了大份额市场。但后来力帆股份不断转型,汽车、金融等不同的业务‘一把抓’,主营业务越来越混乱。这两年力帆股份频繁找我们融资,但我们不认可其商业模式,也没有业务往来。”一家信托公司高管对记者称。

不过,还有10多家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看走眼”,折戕力帆股份。例如,重庆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均在其中,还有横琴华通金融租赁、长城国兴金融租赁、中铁建金融租赁等10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为力帆股份及其子公司做过租赁融资,目前还在合同期内。

截至7月14日收盘,力帆股份报4.98元/股,逆势涨停。

从行业龙头到濒临破产

力帆股份成立于1992年,曾是重庆摩托车业的龙头,2011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截至2020年7月10日,力帆股份旗下10家全资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申请重整。力帆股份公告表示,公司目前存在持续亏损、负债较高、乘用车业务下降较大、大额债务逾期、大额资产被冻结、涉及诉讼(仲裁)较多、控股股东流动性短缺、募集资金无法归还等经营方面的风险。

例如,三三电器以力帆乘用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力帆乘用车进行重整;石化商贸以力帆汽车销售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力帆汽车销售进行重整;逸境环保以力帆进出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力帆进出口进行重整;钧顶机械以摩托车发动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摩托车发动机进行重整等。

“如果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力帆乘用车等10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将可能对力帆股份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力帆股份公告称。

另外一则数据显示,截至6月18日,力帆股份涉及诉讼(仲裁)392件,涉及金额29.06亿元,其中已判决(仲裁)221件,涉及金额18.36亿元,上述221个案件,力帆股份均为被告,被判决需要承担对应金额的损失;尚未开庭案件82件,涉及金额5.8亿元。

力帆股份2019年年报显示,去年营业收入为74.5亿元,同比下降3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2亿元,同比下降104.45%;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力帆股份业绩再度下滑,实现营业收入5.64亿元,同比下降74.88%,归母净利润为-1.97亿元,同比下降103%。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2020年一季度,力帆股份流动负债137.2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为77.2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3.52亿元,二者加在一起为90.75亿元。而今年一季度末,力帆股份流动资产为55.1亿元,货币资金仅有10.61亿元。

一家租赁公司高管对记者称,力帆股份目前的状况可能是公司转型新能源汽车失败造成的,转型不利,加上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减等,资金链可能倒不过来。

10多家融资租赁公司、银行折戟

早在2019年,渤海信托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决被告力帆股份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共计882万元(暂计算至2019年4月17日),继续支付合同约定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但力帆股份提起上诉。不过,2020年7月,力帆股份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

除了渤海信托,给力帆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融资的更多是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据企业预警通不完全统计,在租赁融资中,共有12家融资租赁公司为力帆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包括横琴华通金融租赁、长城国兴金融租赁、中铁建金融租赁、重庆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中航国际租赁,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浙江浙银金融租赁、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横琴金投融资租赁、湖北金融租赁、重庆两江机器人融资租赁等。

记者发现,上述租赁融资中,期限均在3-5年不等,借款日期在2017年下半年或者2018年年初,这意味着上述12家租赁公司尚未“脱身”。中航国际租赁放款较多,仅对力帆股份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就放款多笔,例如,2017年8月放款2.31亿元、期限5年;2017年12月放款2.16亿元、期限5年;2018年1月放款2.32亿元、期限5年。

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高管称,其所在公司也向力帆股份做了几千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早已经逾期,并在去年全额计提坏账。“我们的金额比较小,之前也想起诉,但没排上队。”他称。

另外,在力帆股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融资中出现了重庆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长城国兴金融租赁、华融金融租赁、中铁建金融租赁的身影。2018年8月初,建设银行重庆两江分行为力帆股份旗下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提供8.06亿元应收账款贷款,2018年8月底,上述分行又为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提供2年期7.6亿元贷款。另外,2017年-2019年,重庆银行天门支行向力帆股份子公司重庆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发放多笔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也与力帆股份子公司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多笔资金来往,目前还未到期。

另一位融资租赁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大多从事的是售后回租业务,这被监管认为是“影子银行”范畴。从2017年开始,监管通过窗口指导限制银行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严监管政策一直持续到现在。

据了解,力帆股份乘用车业务实际经营停滞已久,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业务下滑明显。“无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还是从严监管方面,银行对力帆股份旗下融资租赁公司持续输血都面临较大风险。”上述融资租赁公司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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