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原行长被查,该行东北地区不良率超5%
7月6日,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显示,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任家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华夏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2月,任家庚任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11年7月,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党委委员;2011年8月,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党委委员、长春信用风险管理部首席信用风险官;2015年8月,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党委书记;2016年1月,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20年6月,被免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职务。
目前,官方还未对任家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做进一步说明。但记者通过梳理华夏银行2019年年报发现,去年华夏银行东北地区(含长春分行)处于亏损状态,营业利润为-6.65亿元;另外,华夏银行东北地区去年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13.39亿元,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2.50个百分点,达到5.09%。
有分析人士称,随着任家庚被查处,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的资产质量风险会进一步暴露出来。再加上当前疫情的影响,华夏银行东北地区的经营会进一步承压,今年亏损或继续加大。
华夏银行东北地区不良率超5%
华夏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去年年末,总资产规模达到30207.89 亿元,增长12.69%;营业收入为847.34亿元,同比增长17.32%;利润总额为274.97亿元,同比增长3.03%;不良贷款率1.83%,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
不过,华夏银行东北地区(包括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分行)却连年处在亏损状态。截至2019年末,华夏银行在东北地区营业收入为18.37亿元,同比增长17.76%,营业利润却为-6.65亿元;2018年末,华夏银行在东北地区营业收入为15.6亿元,营业利润为-3.34亿元。
另外,华夏银行东北地区不良贷款率也节节攀升。2019年,其东北地区贷款余额为548.85亿元,在全行占比为2.93%,但不良余额为27.9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5.09%。2018年华夏银行在东北地区贷款余额为561.24亿元,占比为3.48%,不良贷款余额为14.5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59%。
除了东北地区之外,华夏银行其他贷款区域风险主要集中在京津冀、中东部,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53%、2.55%。2019年末,京津冀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41.78亿元,中东部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2.3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比上年末上升0.32、0.10个百分点。而去年华夏银行在长三角、西部和粤港澳大湾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比上年末减少10.64亿元、2.62亿元和1.02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下降0.44、0.30和0.29个百分点。
“借助地缘优势,华夏银行在京津冀、中东部及东北等北京周边省市的分支机构布局相对较早较多。上述地区强周期性、传统性行业较为集中,受去杠杆、去产能、环保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较大,企业普遍面临较大的持续经营压力,部分产能过剩行业、高负债、高杠杆企业经营压力更大,风险暴露较为充分,不良增加较多。”华夏银行称。
上半年受罚金额超千万
在部分地区不良上升的同时,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华夏银行共收到央行和各地银监分局罚单近20张,处罚金额超过1000万元。
6月份,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因“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撤销资料,明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办理票据承兑业务时,未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尽到审核义务;部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申请划款金额超过实际支付金额;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没收违法所得25.93万元,并处罚款70.94万元,合计罚没96.87万元。
6月23日,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贷后资金管控不严,贷款资金违规转为银承保证金”,被罚款60万元;6月15日,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5月29日,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一天收到3张罚单,因“违法发放个人贷款、浮利分费、发放贷款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70万元,两位负责人收到警告。
3月31日,华夏银行青岛平度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受罚30万元。3月2日,华夏银行烟台分行因“授信资金监测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5万元。
更早前,1月23日,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员工因“代付易结算业务开展不符合监管规定负管理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5年;1月17日,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因“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虚增存贷款业务规模、代付易结算业务开展不符合监管规定、普惠龙E贷款业务模式不符合监管规定”,被罚款670万元,监管并责令该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1月初,华夏银行太原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形态反映不真实”,监管对其罚款60万元,并对该分行原首席信用风险官警告、对分行北城支行原客户经理警告。1月2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转定期存款”,被罚款合计100万元。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称,各银保监局要以乱象整治工作“回头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统筹集成项目和资源,持续深入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依法打击违法违规活动。要高度警惕乱象新品种,对打着“金融创新”幌子花式翻新的违规行为、苗头性趋势性违规问题,必须及时遏止,坚决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