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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企业保就业、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 上海出台“金融18条”

2020-07-02 10:51 浏览:423

  深化政银担保合作,力争2020年新增融资担保规模达到30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不少于90%。

  稳企业保就业,上海政策工具箱再添18条金融实招。

  昨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等6部门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18条具体举措,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融资供求双方有效对接,从而扩大上海地区企业融资支持覆盖面,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8条措施,除了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外,最鲜明特色在于强调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同效应。“这是为了提升信贷支持的商业可持续性,让低成本易获得的金融服务可持续。”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吕进中昨日在通气会上表示。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是此次《指导意见》的主要方向。

  《指导意见》要求,加大中小微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力争上海普惠小微贷款2020年新增额超千亿元。

  “今年新增额超千亿元,是上海历史最高点,去年也就900多亿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货币信贷处处长叶芳说。

  就上述目标,《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提升政策覆盖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按规定给予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1%的激励,并按规定通过无息再贷款购买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

  为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指导意见》鼓励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参照同期LPR至少减25个基点,其他在沪银行可参照执行。

  《指导意见》还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续贷服务中心,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为提高商业银行敢贷、愿贷的积极性,《指导意见》还在监管考核机制上进行了优化。比如,《指导意见》提出,国有大行上海市分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各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比照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金融机构在内部资源配置、绩效考评、风险评估、尽职免责、金融科技等政策安排上向小微企业倾斜。

  特别是,《指导意见》提出,上海市管国有企业因承担国家和本市重点任务,对法定代表人任职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影响较大的,可在任期考核时适当调整考核目标或视为完成。“这也是形成了一种政策合力,多方面推动对普惠金融加大支持力度。”叶芳说。

  强调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

  此次上海出台“金融18条”,特别强调了要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同效应。

  《指导意见》从设立纾困专项贷款、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加大小微信贷奖补力度三方面着手,深化政银担合作,提升信贷支持的商业可持续性。

  这首先体现在,设立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对专项贷款中需担保增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给予全覆盖支持。贷款本金的风险责任,原则上银行承担比例不低于15%,市融资担保基金承担比例不高于85%,专项贷款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5%。

  上海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王韬解释,目前上海市担保代偿率在3%。提高到5%之后——也就是将容忍度提高——对一些原本处在边界线的重点企业来说,“紧”一点可能拿不到贷款,“松”一点就有可能拿到。

  其次是深化政银担保合作,力争2020年新增融资担保规模达到30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不少于90%。上海各区国有控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扩大担保覆盖面考核机制,提高代偿容忍度,放宽盈利考核要求,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三是加大小微信贷奖补力度,将奖补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贷款扩大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增设信用贷款考核指标,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将外贸、科创和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相关企业贷款不良率补偿下限由1.5%下调至1.2%。

  小微信贷奖补制度,目前已经进行到第三轮。“在新的形势下将奖惩范围扩大,同时将补偿区间下限给予放宽,给银行多留出0.3%的空间,都是为了推动银行对重点行业加大投入。”王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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