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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不会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

2020-06-20 09:27 浏览:494

“逐步压缩违法违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巩固信托业乱象治理成果,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变革。这个决心是明确的和坚定的,压降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信托业务,不仅过去要求压,现在要求压,今后还会要求压。”6月19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表示。

去年以来信托业转型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行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如行业偏离受托人定位的情形尚未根本扭转,行业风险防控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信托回归本源、转型发展所受内外制约因素依然较多等,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予以推进解决。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引起广泛关注。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对信托公司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工作目标。重点是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和化解工作,其次对压降信托通道业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再次为要求信托公司压降违法违规严重、投向不合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此外,《通知》是落实资管新规的具体监管举措。资管新规颁布后,对资金信托整改工作要求一直没有变化,相关政策要求具有连续性,市场也早有预期,也给了市场和信托公司充分的消化时间。

另外,《通知》体现了银保监会党委巩固乱象治理成果的决心。坚持“去通道”目标不变,继续压缩信托通道业务,逐步压缩违法违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巩固信托业乱象治理成果,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变革。

从融资类信托这类具体业务来看,广义的融资类信托既包括通道类融资信托业务,也包括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融资信托业务。据介绍,需要重点压降的: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借助信托通道开展监管套利、规避政策限制的融资类业务;二是信托公司偏离受托人定位,将自身作为“信用中介”,风险实质由信托公司承担,违法违规开展的融资类业务。

该负责人强调,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次压降工作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疫情防控与“六稳”、“六保”经济工作要求,重点压降违法违规严重、投向政策限制性或禁止性领域的融资类业务,支持开展投向中小微企业、科创企业、“两新一重”建设领域的融资类业务,鼓励信托公司发挥信托融资方式灵活的优势支持复工复产、复业复市。

二是有利于更好地防范化解信托业风险。信托公司要办成真正的信托公司,要坚守受托人定位获取信托报酬,不能变为信用中介,导致风险被动积累。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就是要逐步降低信托业整体风险,促使信托公司更多开展本源业务,保证信托公司稳健发展。

三是有利于加快信托业转型发展。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破除了信托公司的路径依赖,迫使信托公司加快转向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慈善信托等信托本源业务,加快形成业务特色和核心竞争力。

该负责人称,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也将是一项持续的工作。因此,监管政策不会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而是逐步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促使其优化业务结构,直至信托公司能够依靠本源业务支撑其经营发展。未来融资类信托业务将更多由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资本实力强的信托公司开展,保证受托履职到位,业务风险可控,真正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希望信托公司正确认识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的重要意义,坚定走转型发展道路。

目前,信托资产规模稳中有降,通道业务持续收缩。截至2020年5月末,全行业受托管理信托资产余额21.26万亿元,较年初减少3426亿元,较2017年末历史峰值减少4.98万亿元。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9.72万亿元,比年初减少9266亿元,较2017年末历史最高点减少5.92万亿元,累计压降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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