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股份关联小贷涉嫌违规在京展业被责令退出北京市场,母公司曾承诺不在福建省外经营小贷
6月1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规在京展业的风险提示》。提示称,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厦门象屿小贷涉嫌违规在京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营。
北京金管局表示,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所在省和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在京开展业务资质,应立即清退存量业务,退出北京市场。
厦门象屿小贷关联上市公司象屿股份(600057.SH),是其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象屿小贷成立于2014年,实缴资本4亿,经营范围为小额贷款服务(在厦门现代物流园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股东包括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下称 “象屿资管”)等多家公司;象屿股份副董事长在象屿资管任董事;此外,象屿小贷法人及董事长廖世泽是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象屿集团”)董事及总裁助理,其在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支付有限公司和象屿资管等多家公司担任法人。
象屿股份主营供应链投资运营服务商。据年报披露,2019年,象屿股份和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截至年末,合作所涉供应链金融及类金融服务的余额为25.82亿元。公开信息显示,象屿金控涵盖了包括象屿小贷等象屿集团旗下多张金融牌照布局。其中,支付牌照象屿支付业务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也限制在福建省内,有效期至2022年。裁判文书网显示,象屿资产和象屿小贷涉及多起借款纠纷。据象屿金控此前向中国经营报表示,象屿资管主营业务即收购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包,较多资产包处置过程中的诉讼案件。
年报同时提到,与母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厦门集团将严格限定厦门象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在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允许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并且不会在福建省以外的区域或者厦门象屿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任何区域开展经营。
象屿股份旗下控股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黑龙江象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黑龙江象屿小贷”)。象屿股份通过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全资持有黑龙江象屿小贷。
北京金管局提醒,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未经所在省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在京跨区域经营。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通报公司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