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月考“失利”净利下滑七成,华南公司内控不严遭处罚
6月9日,中信证券华南公司因私募债券业务内控不完善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图片来源:广东证监局)
广东证监局表示,中信证券华南公司在担任“13莒鸿润”债承销商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不充分问题,反映出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内部控制不完善。
广东证监局要求,中信证券华南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信证券华南公司的前身为广州证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为53.6亿元。
今年1月13日,广州证券正式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正式完成对广州证券的收购,目前中信证券持股比例达100%。
据中信证券2019年11月发布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提及的“13莒鸿润”债,发行规模为1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9.5%,起息日为2013年11月6日,该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还未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公司的广东证券。
据报告显示,该债券应于2015年11月6日全额兑付本金1亿元及支付最后一期利息950万元。但2015年11月5日,发行人鸿润公司出具了无法按时兑付本息的公告,未能按照约定兑付本息。该债券造成实质性违约。
(图片来源:中信证券资产评估报告)
据公开资料显示,“13莒鸿润”的持有者宁夏银行、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5月以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为理由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广州证券承担赔偿责任,合计逾1.3亿。
除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公司收到警示函以外,今年5月15日,中信证券曾因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的警告。
因此,交易商协会对兴业银行以及中信证券两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予以警告,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此外,从券商5月单月的业绩来看,中信证券未能守住上市券商业绩榜的榜首位置。据中信证券5月业绩报告显示,中信证券单月实现营收和净利润10.24亿元和4.04亿元,分别环比下降69.12%和74.06%。
(图片来源:中信证券公告)
据Wind显示,今年5月,广发证券以18.1亿元的营收和9.46亿元的净利润位于上市券商单月业绩榜的榜首。中信证券业绩下滑明显,5月单月营收在已公布业绩的券商中仅排名第六位,净利润排名第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