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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6方面制度自由便利 建设国际航运航空枢纽

2020-06-09 11:34 浏览:648
6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海南自贸港包括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6方面的自由便利制度设计。

  其中包括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同时在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方面,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林念修: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投资自由便利方面,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我们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的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方面,我们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目的是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关于运输往来,自由便利方面将实行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的领域开放,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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