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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磅发文提出关键领域改革举措 专家认为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

2020-05-21 11:13 浏览:606

    本报记者 苏诗钰

    5月18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方向、任务和举措进行系统设计,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行动指南。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5月19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是继《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之后,在疫情期间出台的第二项推进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文件。这表明,当前在全国上下集中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同时,稳步推进重大结构性改革仍在政策议程中居于核心位置。这不仅将为我国宏观经济长期稳定向好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也有助于提振当前市场信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意见》紧紧围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提出七个关键领域的改革举措。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二是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三是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四是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五是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七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些关键性基础性改革举措,具有很强针对性。随着各项改革落实,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将不断夯实。

    《意见》提出,要强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加强薄弱环节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依法依规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责分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王青表示,本次《意见》强调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要求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这包括明确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门的边界,严禁政府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避免这两个“口袋”相连通,以及坚守“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等内容。这实际上意味着现阶段我国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可能性很小。当前我国政策利率远高于零利率水平,货币政策传导能力正在改善;未来国债、包括特别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幅度有限,而且这也仅是疫情特殊时期的阶段性政策,因此现有金融体系有能力消化其供给压力。这样来看,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财政赤字货币化难以成为必要的政策选项。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

    华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意见》对资本市场短期直接影响有限,但对我国长期发展中凝聚共识、指明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编辑 张明富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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