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中国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报告》重磅发布!(附下载链接)
科创板股权激励规则四大突破:新增设“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提高股权激励实施的便利性;扩大可激励对象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可纳入激励;取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交易均价50%的限制;提高股权激励比例上限,将上市公司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限额由10%提升至20%。
科创板股权激励现状:统计期间内(20190722~20201231),科创板215家上市公司有67家公司总计公告了70期股权激励计划。从六大行业来看,多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细分领域来看,则属半导体行业最多。从时间维度来看,上市一年内公告激励方案的公司有56家,其中最短的是上市后23天即披露方案。从激励类型来看,仅2家公司的2个方案采用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其余全部使用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方式。从授予价格来看,有41家公司的价格低于5折,占全部股权激励数量的58.57%。从考核指标来看,除了传统的业绩考核外,部分科创板公司股权激励将创新性纳入考核体系。其中,超过四分之三的激励方案使用了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
从九大案例看实践突破:基于对上市公司激励实践的深度了解,报告总结出6个“之首”与3个“之最”。“之首”包括:乐鑫科技,科创板开市后的首单股权激励,开实践先河;中微公司,半导体巨擘,科创板首单“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芯原股份,科创板期权带过IPO首家行权条件成就,为后来者形成示范;晶晨股份,首创科创板“不同激励对象不同授予价格”;天准科技,科创板首家及唯一既实施员工持股又实施股权激励;君实生物,科创板首家A+H且未盈利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之最”包括:寒武纪,“未富先分”,科创板最“激进”股权激励;澜起科技,约等于全员持股,激励范围广度创科创板之最;石头科技,股权激励定价折扣创科创板之最。
问题及建议:一是期权带过IPO的个税问题,建议出台递延纳税等措施;二是外籍激励对象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解决实操障碍;三是行权有效期/归属有效期问题,建议采纳国外资本市场的惯例做法;四是独立财务顾问问题,建议规范中介机构和人员的从业资格。
专家观点:科创板股权激励机制的五大核心关注点。第一,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应照顾到员工风险规避的需求。这是未来更多股权激励计划必须遵循的基本守则。第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应纳入股市波动对员工激励的影响。主要方式包括,压低认购价格使得暴跌也能产生激励,延长归属期限制使得暴涨也能缓解“一夜暴富”的过度激励。第三,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应因企制宜,充分考虑高科技公司的特点。除直接业绩指标外,间接业绩指标也可形成激励效果。第四,针对个人指标的考核,应权衡短期结果奖励与长期整体奖励。建议可以适当粗化个人考核指标的制定。第五,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应平衡股权激励的广度、深度与公司控制权的关系。范围过小起不到激励效果,但过度激励也会引发控制权分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