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0-05-19 18:09 浏览:496
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229元,比上年增长[1]10.0%。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56892元,增长8.1%;专业技术人员105806元,增长9.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0926元,增长11.2%;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0015元,增长9.2%;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59586元,增长8.0%。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09倍;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9%。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63,比上年缩小0.01。

   

  分四大区域看,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区域均为东部,平均工资分别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82550元、专业技术人员121073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9903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5729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2236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区域均为中部,分别为111472元、77152元、55280元、49390元和53390元。

   

  表1 2019年分地区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

  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5229

  156892

  105806

  70926

  60015

  59586

  东部地区

  83015

  182550

  121073

  79903

  65729

  62236

  中部地区

  60675

  111472

  77152

  55280

  49390

  53390

  西部地区

  68038

  131527

  90232

  61004

  53603

  58678

  东北地区

  67676

  125821

  79961

  65389

  56390

  59007

   

  分行业门类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均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为315922元、186880元、114170元、104251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为100574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均为住宿和餐饮业,平均工资分别为96448元、58102元、46521元、41318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平均工资为35816元。

   

  表2 2019年分行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

  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

  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

  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5229

  156892

  105806

  70926

  60015

  59586

  采矿业

  85488

  164076

  108039

  94017

  57590

  77293

  制造业

  70494

  145417

  101095

  74142

  70291

  5835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0822

  196693

  127987

  85106

  86966

  100574

  建筑业

  60857

  110833

  72532

  52364

  50284

  55514

  批发和零售业

  79789

  160783

  101185

  73327

  57115

  569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2196

  171681

  135460

  79261

  86285

  75989

  住宿和餐饮业

  48009

  96448

  58102

  46521

  41143

  4131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0170

  315922

  186880

  114170

  104251

  75364

  房地产业

  76878

  163187

  96744

  67520

  49749

  540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900

  250862

  127636

  75278

  54589

  583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5412

  260853

  142144

  90762

  75500

  749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1848

  139201

  95179

  63149

  35816

  5278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2049

  109336

  72415

  62128

  43015

  50416

  教育

  85229

  160745

  89139

  73599

  69241

  58514

  卫生和社会工作

  86437

  149401

  87905

  62187

  55803

  569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815

  188413

  165423

  86849

  54537

  55325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企业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分别为316572元、165175元、116683元、80675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为77997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企业类型均为集体单位,平均工资分别为96622元、59658元、47949元和45305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企业,平均工资为43960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在各类企业类型中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3.28、2.77、2.43、1.78以及1.77。

   

  表3 2019年分登记注册类型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规模以上企业

  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

  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5229

  156892

  105806

  70926

  60015

  59586

  国 有

  91607

  179156

  118107

  81059

  73586

  77997

  集 体

  50983

  96622

  59658

  47949

  45305

  46336

  股份合作

  60713

  107015

  70308

  55554

  51503

  54847

  联 营

  65388

  132204

  89437

  54628

  53887

  45060

  有限责任公司

  79949

  169041

  112173

  71666

  62592

  63641

  股份有限公司

  91052

  206426

  122132

  85977

  71981

  69901

  私 营

  60551

  109946

  78257

  56676

  48329

  52494

  其他内资

  75406

  132934

  83668

  61647

  50458

  43960

  港澳台商投资

  90164

  235459

  158976

  99733

  72968

  60968

  外商投资

  106180

  316572

  165175

  116683

  80675

  70232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下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企业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约105.9万家企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岗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