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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0-05-19 09:50 浏览:737
财政部、国家电影局: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财政部、国家电影局14日发布公告,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14日发布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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