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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娃娃”奶粉事件追踪:生产商去年销售1400万,实控人曾任澳优中国副总裁

2020-05-18 13:23 浏览:756

作者丨李文贤

近日,湖南郴州“大头娃娃”奶粉引发外界关注。

因当地爱婴坊母婴店店长期误导,多名家长将一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当主食给孩子饮用,导致多名孩子颅骨突出成“大头娃娃”,且出现用手拍头、发育迟缓等症状,经医生诊断均为佝偻病。

公开信息显示,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生产商为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唯乐可”)。

其实控人肖诗弧除担任法人外,还曾任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美优高乳业(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

▲生产商实控人肖诗弧

年报公开的数据中,2019年,湖南唯乐可销售总额为1405.47万元,同比增幅高达85%。

受母婴店误导,多名孩子长期服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

据湖南郴州电视台报道,这些受害儿童因牛奶过敏,需服用氨基酸奶粉。郴州爱婴坊母婴店导购员推销称,这款“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宝宝长期服用。而对于包装上蛋白固体饮料的标志,导购员表示是牛奶的简称。

搜狐财经搜索发现,这款产品包装上写有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等介绍,除爱婴坊母婴店的误导宣传外,在同携网的介绍中也显示,产品适宜人群为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宝宝。

▲ 同携网宣传海报

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执行的标准为《GB/T 29602-2013 固体饮料》,而过敏宝宝食用的氨基酸奶粉属于特医食品,需要执行的标准是《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该标准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临床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单独或与其它食物配合使用时可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其标签中应明确注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同时应明确标识“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等信息。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律师邱宝昌对搜狐财经表示,母婴店将固体饮料当做奶粉推销给家长,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网上关于“适宜人群为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宝宝”同样不符合相关规定,让家长误认为这款固体饮料就是奶粉,销售环节存在误导宣传。

生产商去年销售1400万,实控人现为澳优代理商

事实上,生产商实控人肖诗弧拥有多年乳业从业经验,除了这款蛋白固体饮料,其还是澳优代理商。

天眼查信息显示,产品生产商湖南唯乐可成立于2015年2月2日,经营范围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

年报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其销售总额分别为123.74万元、759.72万元、1405.47万元,同比增幅达29%、514%、85%。

肖诗弧担任法人,在公司拥有67.9%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和实控人,此外肖映敏、蔡丽莎、罗吒分别拥有14.55%、14.55%、3%的股份。

搜狐财经搜索发现,45岁的肖诗弧为湖南邵阳人,除了担任湖南唯乐可法人外,其曾任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美优高乳业(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

澳优管理层在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电话会议上表示,肖诗弧离开澳优之后继续从事奶粉行业,经营澳优的品牌,但肖诗弧仅仅是公司代理商,其本人没有在澳优领取任何薪酬。此外,公司为支持美优高开展业务,允许美优高挂名,但不允许其使用澳优的邮箱。

澳优乳业对搜狐财经表示,该事件与澳优没有关系,公司已了解到当地政府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希望尽快完成并公开调查结果。澳优将根据经销代理合同的规定,本着合法、从严的原则来处理此事。

在公开介绍中,肖诗弧拥有20年母婴营养从业经验,是亚华乳业、澳优乳业公司创始人之一,曾任澳优乳业首席运营官。

美优高乳业(湖南)有限公司是肖诗弧和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公司。

其中,肖诗弧持股42%,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则持有30%的股份。

而湖南唯乐可持股80%的湖南拜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样在销售美优高奶粉。

其官网显示产品有,美优高奶粉、种太阳益生菌复合粉、保互力裸藻乳清蛋白粉固体饮料等。

▲湖南拜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产品

搜狐财经搜索发现,目前淘宝、京东、湖南拜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等均查询不到“倍氨敏”涉事产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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