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诉讼激增,“老赖”消失无财产致司法催收执行难
2020年被业内称为消费金融最艰难的一年。今年以来,各家消费金融公司发起的司法催收诉讼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涉案金额飙升。
记者根据企查查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开业的27家消费金融公司2020年内法律诉讼累计超过10万件,涉案总金额达26.05亿元。去年该组数据分别为48320件、17.42亿元。
具体而言,今年共计24家消费金融公司法律诉讼量较2019年出现上涨,且绝大部分案由为消费金融公司为收回逾期款项向借款人发起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其中,海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今年法律诉讼分别达27712件、20876件、16694件,超出同业平均水平。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诉讼纠纷数量激增受多重因素影响,一方面,在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借款人还款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8月末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下调,消金公司利率是否参照民间借贷新规出现了同案不同判情形,从而引发了部分借款人以利率超出法律保护上限为由拒绝还款等纠纷。此外,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整顿、P2P清零,消费金融公司服务客群中的共债群体缺失了周转资金来源,对应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能力减弱,导致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增多。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指出,相较此前一些饱受争议的“灰色”贷后管理手段,消费金融公司更多地采取主动诉讼仲裁的方式,也说明了司法催收正成为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这一转变主要得益于持牌金融机构通过合法合规途径维护贷后资产质量的意识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法律催收相关的第三方公司业态兴起,贷后管理产业链条上的分工更加细化,以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批量仲裁诉讼保全的实现,为持牌金融机构的贷后管理大幅提升了效率。
今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下称《报告》)提及,消费金融贷款金额往往较小,单笔诉讼效用低、成本高,为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催收环境、保障并提升催收效率,目前已有数家消费金融公司完成了与互联网法院系统的对接(含证据链的上传确认),实现了案件的线上批量受理与审判。根据统计,多达11 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批量诉讼金额占比均超过了20%。其中,海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每批次诉讼案件数超过了500件。
《报告》以海尔消费金融为例揭示了互联网法院诉讼保全取得的突破,2019年其与当地法院联合搭建的互联网审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互联网审判系统由海尔端和法院端两部分组成。海尔端系统在证据齐全后,一键申请立案,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起诉状及证据目录,并将诉状、证据目录及全套证据一并推送至法院端系统。法院端系统收到案件后,点击同意便完成立案,随后可在法院端系统进行一键分案及排期。排期后司法辅助人员便可进行发诉,开庭当日庭审笔录可自动生成,庭审结束后判决书便自动生成并加盖法院印章,并可实现一键报结、一键归档。
在业内律师看来,司法催收的优势在于其合法性和威慑力。司法催收手段合法合规,并且一旦胜诉能够利用法律效应及威慑力对借款人进行制裁,如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收回欠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限制高消费等,促使逾期借款人还款,以保障公司资产质量。
然而司法催收并非一招制敌的“利器”。苏筱芮对记者表示,诉讼是消费金融公司催收的一种手段,是否能取得效果,还需要就后续的落地执行情况进行观察,如果胜诉却无法执行,“老赖”消失踪迹,那么也并不能起到“利器”的作用。
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各消费金融公司动辄成千上万的司法案件中,当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借款人失联或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不在少数。
例如,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在今年7月执行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刘某新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在对被执行人刘某新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已经穷尽了相关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现暂无有效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提供不出有效财产线索。
更有被执行借款人名下资产早已被查封的情形。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今年11月执行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叶某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叶某辉名下有位于惠州大亚湾×号的房屋一间,已被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首先查封,本院依法轮候查封该房屋,并去函上述法院参与分配上述涉案房屋的执行款;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叶某辉的支付宝、财付通、京东账户以及证券、股票等相关财产信息进行调查,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信息;本院对被执行人叶某辉消极履行的行为依法作出决定,将被执行人叶文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
上述种种侧面反映了目前消费金融公司普遍面临司法清收执行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