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与谬误可能将债券市场引向历史的倒退
“银行间市场回归同业拆借市场的本位,信用债应当全部退出……”12月20日,一段关于银行间债市“信用债退出”的言论一出,立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与讨论。
抛开债券市场发展过程谈信用债全部退出,实际上是一种历史倒退。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公司债市场发展低迷,存在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等进行计划分配,行政性要求企业发债必须要有银行担保,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等问题。早在2005年,相关决策者就提出,必须从计划经济思路转向市场思维,让企业债面向QIB(合格的机构购买者)、交易以OTC(柜台式交易)为主,使有较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能够在市场中唱主角,以及加强环境建设、制度建设和改善生态。
另有观点认为,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并存视为债券市场的分割,是一个伪命题。这是因为,从规模看,中国债券市场的主体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场外模式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仅仅是补充;从债券品种看,大部分高等级债券可以自主选择在两个市场发行和交易;从投资主体看,目前的机构投资者均能在两个市场投资。
从债券市场监管来看,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步伐正越走越快。2018年12月,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市、交易所债市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推进统一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建立了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明确证监会对两大债市开展统一执法,不仅实现了两个市场监管执法尺度的统一,也将带来债市的监管升级,对规范债市运行秩序、保护债市投资者都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动制度规则逐步统一的同时,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也有了新进展。今年7月,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为投资者跨市场交易扫清障碍,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政策也开启新篇章。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对我国债券市场的改革、创新和进步,对实体经济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截至2019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约247亿元,占整个债券市场的79%,存量占比约85%。银行间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是相当大的,绿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为融资结构调整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意味着,如果要求信用债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极易变为空谈,这与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是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