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金融与生态保护对话将环境风险因素纳入金融机构投资决策机制
自2020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提出中国将力争实现“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以来,绿色发展正在成为各行各业未来规划的重要部分。刚刚闭幕的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度重申这一目标。
在推动实现该目标的过程中,金融业可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如何探索推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中的生态环境准入体系?要回答好这一系列问题,离不开顶层设计对绿色发展的重视,也离不开跨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第一,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第二,要把自然保护的需求纳入国际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方针的制定过程中,促进财政、金融、商贸和保护部门之间的深度对话和联动;第三,要推动信息的收集和分享,为各项决策提供支撑。”12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周志华在“一个长江”可持续发展论坛上如此表示。
信息匮乏、标准缺失成为ESG领域的重要制约因素
在保护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方面,金融的重要作用正与日俱增。“金融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绿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发展部总监助理、世界交易所联合会可持续工作组副主席李莹莹表示,近年来全球ESG投资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今年二季度末,中国成为欧洲和美国之外规模最大的被动型可持续发展基金市场。
这一成绩值得赞叹,但远未达到理想状态。标准的缺失、有效信息的匮乏让金融行业难以有效评估企业、项目是否生态友好。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房志介绍,目前中国企业在ESG信息披露的整体成绩还有待提高。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从全球范围实践来看,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要求逐渐从“鼓励性披露”,向“不披露就解释”和“强制披露”递进,并且致力于建立更多的可量化指标标准。而从我国内地实践来看,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以及生态环境部等都对企业ESG信息披露有一定的相关要求。上交所在科创板股票注册要求中加入了对ESG相关信息作出强制披露的要求,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保护环境、保障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从2009年到2020年,A股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的数量从371份增长至1021份,数量增幅持续稳定。到今年6月为止,约有27%的上市公司发布了ESG报告,其中沪深300上市公司2020年有259家发布报告,占比超过86%。
然而,尽管上市企业开始逐渐关注ESG相关信息的披露,但披露的质量整体偏低。数据披露不全、标准不一、缺乏可对比数据、披露形式不规范、缺乏合理内控审核等问题明显。这让投资者难以判断企业实际践行ESG的效果。
要加强相关披露,不仅需要金融监管进一步明晰信息披露的框架和标准。实际上,即便仅仅考虑物种、景观保护领域内部,很多活动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仍是空白的。周志华表示,当前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设活动标准是不明确的;而其他一些领域的一些标准又比较零散,难以整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造成困惑。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二级巡视员、CBD COP15中方谈判代表刘宁则强调,“国内ESG投资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是信息缺乏,尤其是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希望上市公司、科研机构有更多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信息披露尝试,能够在投资领域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的准入标准,对影响生物多样性的潜在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例如,在重要区域,生物多样性不仅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而且在决策程序中也应该具有非常关键的地位。”
华泰证券研究所联席负责人张光耀则提示,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有别于发达国家的地方,需要有自己的工具和方法去认识和评价企业,解决ESG投资决策的现实障碍。
需将环境风险因素纳入金融机构投资决策机制
“客观来看,在环保领域,与私营部门、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几个关键的利益相关方相比,金融机构的参与程度相对偏低。从全球范围来看,包括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是如此。对金融行业从业者,他们很难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价值或者跟自己行业的依存关系。另外,相比投资回报周期很长的生物多样性来说,市场机遇和市场价值会对金融业有更大的吸引力。”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二处副室主任王也表示。
要改变这一现状,要让金融机构更多意识到自己所投资项目未来潜在的风险点。例如,在评估度假村项目时,就得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资源有很高的依赖性;如果投资一款以某种植物为原料的化妆品,应该意识到这个项目某种特定的植物资源或者遗传资源的依赖性很高。在投资者做决策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都得考虑到上述环境因素。
王也表示,金融机构、投资者要站在未来十年、二十年的角度,考虑投资结构。“比如,如果一个项目因为很高的依赖性而破坏了某种生物多样性资源,将对此后的投资行为产生负面影响;或者未来政策变化,也会加强对此类不当投资活动的约束。”她提示,金融行业的从业者越早意识到这样一个风险点,就可以越早地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中来,掌握主动权。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晋涛也表示,相关的政策法规与时俱进非常重要,同时改变也面临困难。“改变标准会触碰很多既得利益,例如改变燃油标准可能会影响到能源企业。但是,如果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带来的环保新目标,就可能成为助纣为虐的政策。未来,相关法规必须注重社会责任,要把上述环保标准落在实处,使其真正成为项目能否上马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