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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继续瘦身

2021-12-19 17:34 浏览:443

  新版负面清单、汽车产业发展、煤炭价格上涨……12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回应了一系列市场关心的热点话题。

  孟玮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印发实施,共列入事项123项,比2019年版减少8项。此外,她透露,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近期部分市场煤炭价格上涨,不会影响民生用煤保障,后续将引导市场煤价稳定在合理水平上。

  完善清单制度设计

  孟玮表示,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所列事项措施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主要作出以下修订: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她介绍,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达62%。

  增强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

  孟玮表示,近期汽车产业快速恢复、持续增长。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增强发展优势,严格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汽车产业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她介绍,今年以来,针对汽车产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较大冲击和影响,国家及时出台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4月以来,汽车产业呈现快速恢复、持续增长的态势。1至11月,汽车产销同比降幅已收窄至3%左右,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增加值同比实现正增长。新能源汽车上半年降幅较大,7月开始呈现持续回升态势,11月产销分别完成19.8万辆和2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5%。预计今年全年汽车产业总体可恢复到上年水平,其中,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好于去年,产销达到2500万辆左右,与上年相当,新能源汽车产销有望超过上年。

  煤炭供应有保障

  针对近期煤炭价格上涨的情况,孟玮表示,目前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今冬明春煤炭供应有保障。

  她表示,今年冬季,受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用煤需求旺盛、气温偏低采暖用煤有所增长影响,煤炭需求较前几年增加较为明显。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协调调度,组织晋陕蒙等煤炭主产区的大型煤矿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发挥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的稳定器作用,加强煤炭运输保障,较好地保障了社会用煤需求。目前全国统调电厂存煤可用天数是21天,东北气温最低的黑龙江省电厂可用天数是31天,都处于较高水平。

  “近期,现货市场煤炭价格有所上涨,由于电厂主要使用的是年度中长期合同采购的煤炭,因此目前煤价总体是稳定的。”孟玮称,从监测情况看,目前80%以上的煤炭供应执行的都是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在每吨540至550元之间,剩下小部分市场煤价格上涨,不会影响民生用煤保障。后续将通过增加供给,调节需求,引导市场煤炭价格稳定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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