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瘦身” 删除14条管理措施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近日正式印发,负面清单的总条数再次“瘦身”,目前新版清单只有123条,较去年减少8条。
“清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昨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新版负面清单放开3条事项,包括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
管理措施方面,新版负面清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总体精简的趋势下,新版负面清单还增列少数事项和措施。孟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刘诚表示:“负面清单的改革思路总体上是要逐步精简,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从‘放管服’改革等国内深化改革大方向以及国际社会监管规律来看,不能简单地认为负面清单越少越好,要根据实际监管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也就是说负面清单的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
刘诚分析说,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一些生产要素原本不能流转或买卖,现在可以流转和买卖了;一些企业原本不能进入某些行业或领域,现在可以进入了;一些经济活动原本是受限制的,现在放开了。这时就有可能出现新的问题,而为了应对这些新问题,需要在负面清单中进行相应限制。
刘诚进一步表示,还有的增列是新经济监管的需要。随着科技和经济发展,一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总体上保持宽松监管基调的同时,不排除出现监管短板问题,这时就需要临时增列负面清单。例如此次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
据介绍,经过3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较2018年的初始版缩减18%,清单之外实施“非禁即入”。“负面清单以及相似的清单目录,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在全国及各地有很多种,目前正在合并精简,这是非常好的改进趋势。”刘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