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码 助力小微企业渡难关
2020-05-0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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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包兴安 小微企业再获税收优惠政策支持。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及时推出和完善相关政策。针对目前疫情尚未过去的情况,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428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182亿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了支持疫情防控,我国今年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和免租等措施,对推动复产复工、缓解企业困难、保就业保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一季度经济数据好于市场预期,减税降费对此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一系列政策效应的不断显现,复工复产正逐步达到正常水平,增值税发票大数据显示,全国企业复产复销逐周向好,目前销售收入已接近去年可比水平的95%。 “虽然我国各地中小企业复工速度较快,4月中下旬以来,部分线下消费开始加快修复,但由于受成本继续累积和需求减少的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依然较大。”陈龙表示,国家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等政策,有利于缓解小微企业的压力,对于保市场主体和保就业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在今年新出台的多项税费优惠政策中,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事宜,今年税务总局多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税务总局在连续延长2月份、3月份、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之后,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将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远未结束,整体经济运行还没有完全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是受疫情影响最重的行业群体。”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最直接最有效手段,等于政府通过延缓征税政策直接让利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利于加快其恢复经营活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张依群认为,我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布广泛,遍布街道社区,多是从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类生产经营项目,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服务、生活服务等纳税人一样,继续给予其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既可以提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能力,又可以有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品和服务供应,起到活跃区域经济、刺激带动消费、保证基本就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