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腾讯系、顺丰系违反反垄断规定遭罚款,律师:罚款50万元影响有限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公告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公告显示,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2018年,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2018年8月,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2020年5月,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
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集中处罚三起互联网领域未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案例,加上双11前一天颁布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确实可以看出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将互联网领域作为下一步进行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
“对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一般不会采取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这种处罚措施,除非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赵占领表示。
江苏科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戴伟告诉搜狐财经,根据该法律规定,处罚的上限即罚款50万元,已经进行顶格处罚。如果罚款缴纳完毕后,从法律来说,公司经营没有什么影响。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公开表示,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多边市场、动态竞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一些新的特点,但传统的反垄断法律规则仍然适用。我多次强调,平台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律师向搜狐财经表示,对相关企业适用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的处罚略显牵强,5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实际影响有限,也不解决问题。
“如果行为违法,应该禁止其行为,或者分拆业务进行专门处理;而如果要达到反垄断的目的,除了(收购银泰)这件事,还应该对阿里整个企业和它的产品进行整体的分拆等等,目前美国的脸书已经在进行反垄断诉讼。”上述律师说道。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最新表示,正在依法审查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斗鱼鱼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等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之所以多次强调这个问题,不是说在此之前涉及协议控制结构的经营者集中无需申报,而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和重申对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