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小微和个体户可缓缴所得税
2020-05-0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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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针对目前疫情尚未过去的情况,会议指出,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的税费政策实施期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两个月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昨日的会议更是要求,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 复工复产逐步达正常水平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精准有力及时推出8个方面90项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减免各类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上半年达6000亿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惠及8400多万职工;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1400多亿元,降低电价气价上半年为企业减负670亿元。 同时,实施降准释放1.75万亿元资金;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激励国有大型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增加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贷款2.85万亿元;对11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超过1万亿元贷款本息办理延期还本或付息。加大对春耕生产、畜牧业发展等支持力度。 会议指出,上述举措的积极成效正在显现,复工复产正逐步达到正常水平,企业困难得到一定缓解,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两个月时间内,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多次将支持企业尤其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纳入议题。 例如,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更好发挥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和企业纾困发展;3月31日,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4月14日,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4月21日,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等。 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稳住经济基本盘。进一步落实落细已出台的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各项政策,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稳定就业岗位,减轻疫情对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就业和收入的影响,保障基本民生。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围绕疫情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紧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入障碍,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完善对外贸易政策,加快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会议要求,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及时推出和完善相关政策。 具体包括:一是针对目前疫情尚未过去的情况,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的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二是在年初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29万亿元基础上,再按程序提前下达1万亿元专项债新增限额,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三是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措施。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其多渠道融资,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