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告引业内震动 包商银行处置方案落定?
一纸公告引业内震动 包商银行处置方案落定?
继恒丰银行获中央汇金注资、锦州银行引入工商银行等三家战略投资者后,更为引人关注的包商银行的处置或迎来新进展。
1月7日晚,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20年1月7日召开会议,拟计划一次性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本行持股不超过15%。与此同时,董事会还通过了另一项决议,为提升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拟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两项决议均指向包商银行处置一案。徽商银行将入股包商银行,设立一家新的省级城商行,并收购现有包商银行的资产负债,大概率为4家异地分行。按照徽商银行公告估算,新包商银行的资产规模在2333亿元左右。
1月8日,《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包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介绍称:“目前,包商银行的重组工作在推进中,对于徽商银行入股一事尚无确切消息,下一步如果有进展,接管组会发布公告。”
包商银行重组方案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徽商银行董事会公告中提及拟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是为了提升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
“如果真如媒体报道的,徽商银行入股包商银行成立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并收购4家异地分行,对两家银行来说是实现了双赢,也符合央行和银保监会关于包商银行市场化改革重组的指导精神。”内蒙古包头市当地一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上述负责人认为:“徽商银行跨省异地分行较少,在目前设立的17家分行中,有16家在安徽省境内。如果通过入股、收购包商银行的4家异地分行,可以补齐自身跨省异地分行较少的短板,助力自身未来的发展。同时,化解了包商银行潜在的风险。”
徽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为了减少参与前述交易对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快速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董事会通过决议,定增23.3亿股,其中内资股数量不超过17.35亿股,H股数量不超过6.95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约6.2元。
官网显示,徽商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05年11月30日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8日正式合并安徽省内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业银行,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等7家城市信用社。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2013年11月12日,徽商银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徽商银行在岗员工9515人;除总行外,该行设有17家分行及424个对外营业机构(包括2家分行营业部和422家支行),661家自助服务区(点)。
徽商银行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已近1.1万亿元,同业及投资业务占比近50%;总负债1.03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不良贷款余额44.8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8.44%。
推进市场化改革重组
此前,由于被“明天系”占款导致严重信用风险,央行、银保监会依法于去年5月24日果断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建设银行托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工作顺利完成,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9年8月29日,建设银行半年报业绩发布会上,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对包商银行托管后的进展做了回应。他说,建设银行实施托管工作以来,进展得非常顺利,也很有序,是符合预期的,甚至是超预期的,各方反映都非常好。
刘桂平说,包商银行的监管和托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要求实行的一种市场化的处理方式,下一步相关的处置方式也会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方式来进行。
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理方式,现在除了包商银行实行托管方式以外,锦州银行已经有了一种新的处理方式和模式。刘桂平认为,只要是有利于来处理这些金融机构相关的问题,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至于哪一个方式最好?只要有利于平稳有序地处理相关机构的问题,应该说就是合适的。
2019年11月15日,央行在《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制止了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风险扩散,既最大限度保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又依法依规打破了刚性兑付,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合理信用分层。
央行表示,目前包商银行第三阶段市场化改革重组工作正在推进。包商银行正常经营,未出现客户挤兑等群体性事件。总体看,果断实施接管发挥了及时“止血”作用,制止了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风险扩散。
央行建立了防范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四道防线”,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及时稳定了市场信心,对保持货币、票据、债券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包商银行改革重组。同时,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加强中小银行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推动中小银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