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债务重组条件未完全满足,万科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9月29日晚间,泰禾集团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表示,泰禾集团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实际控制人黄其森与海南万益共同函告,截至目前,泰禾投资、黄其森与海南万益一致确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4.1条约定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海南万益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海南万益位万科下属公司。
7月31日, 泰禾集团曾发布股权转让公告,与万科下属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在满足交易前提下,转让19.9%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元,对应总对价约为人民币24.3亿元。
然而,彼时股权转让公告提出,股权转让能否最终达成取决于两个严格的前提条件。其中包括:泰禾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泰禾恢复正常生产,能支持泰禾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能得到泰禾与万科的一致认可。
此外,万科对泰禾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且已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拟议交易的方案达成了一致,不存在影响拟议交易的重大问题,同时泰禾的资产、债务及业务等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协议约定,若上述条件在9月30日前未获得满足且未获得万科豁免,则万科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协议。
此前9月25日,万科在云南昆明举行南方区域媒体交流会,郁亮称,从万科而言,特别不希望行业出现恶性事件。关于泰禾,在保护好万科利益的前提下,我们力所能及的帮助一些面临困难的企业。
截至目前,泰禾重组事宜仍未与债权人完全达成一致。今年以来,泰禾已有六笔债务违约。截至8月15日,泰禾集团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349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43.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