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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对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2020-09-07 10:08 浏览:893

  记者9月4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前期,中国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012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广发银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夏银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中国银保监会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针对银保监会对于民生银行2017年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的行政处罚,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基本上为2016年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问题。2018年以来,民生银行根据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合规长效机制。

  据悉,在收到此次现场检查的检查意见书之后,民生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民生银行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整改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整改措施、进度计划,并深入推进自查自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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