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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项违规,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遭银保监重罚3.2亿元

2020-09-07 09:07 浏览: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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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银保监会一连发布30张罚单,对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和华融集团等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此番银保监会披露的五家金融机构中,民生银行受罚金额最大,累计罚没1.08亿元,再度刷新本年度最大额罚单记录。

银保监罚决字〔2020〕43号内容显示,民生银行因涉及30项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多项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而被银保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96.47万元,罚款1.05亿元,罚没合计1.08亿元的行政决定。

民生银行罚单 图片来自银保监会官网

分析民生银行此番被罚原因,搜狐财经发现,主要集中在内控和融资贷款领域,包括,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多名拟任高管人员及董事未经核准即履职、年报信息披露不真实、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迟报瞒报多起案件(风险)信息等。

此外,还有民生银行8位相关负责人遭银保监会警告,包括民生银行无锡分行、南通分行、盐城分行、潍坊分行行长、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等在内。

对此,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基本上为2016年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问题。2018年以来,民生银行根据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合规长效机制。

另一则亿元级罚单,来自浙商银行。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对其处以罚款1.01亿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商银行罚单 图片来自银保监会官网

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内容显示,浙商银行因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存在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对上海分行理财业务授权混乱、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等共计31项案由。

浙商银行此次受罚的7位相关责任人中,有4位来自罚单中被点名的上海分行。其中时任上海分行行长的顾清良被处警告并罚款30万元,金融同业部上海分部的三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被处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四人均对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帮助交易对手实现资产虚假出表一事负有责任。

广发银行也因含贷款问题、内控管理等方面在内的21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11.53万元,罚款8771.53万元,罚没合计9283.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银保监会罚单,广发银行受罚原因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卡透支用于非消费领域、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

其中,因对以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负有责任,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副行长被处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在银行方面,华夏银行也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依法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随后披露到,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会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近来,银行业大额罚单频现,8月11日至今,已有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等7家银行收到千万级以上监管罚单,金额累计达4.32亿元。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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