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被罚1.08亿元,刷新年内银行罚金新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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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股东持股份额发生重大变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共计30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8亿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截至目前,银行业2020年度收到的最大额罚单。而银保监会开出的上一张亿元级以上单张罚单,则要追溯至2018年1月时对浦发银行开出的4.62亿巨额罚单。
民生银行罚单
银保监罚决字〔2020〕43号内容显示,民生银行因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迟报瞒报多起案件(风险)信息、股东持股份额发生重大变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30项案由,被没收违法所得296.47万元,罚款1.05亿元,罚没合计1.08亿元的行政决定。
在其30项案由中,有3项均与其股东问题有关,包括多名股东在已派出董事的情况下,以推荐代替提名方式推举独立董事及监事,多名股东在股权质押超比例的情况下违规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也未受限,股东持股份额发生重大变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而据民生银行回应,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基本上为2016年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从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月,仅两个月时间,安邦集团连续12次增持民生银行,持股比例从5%增至22.51%,耗资近400亿元,成为民生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监管的规定,持有银行股份超过5%,即被视为重要股东。然而,安邦的相关资格迟迟未获银监会批准。据相关报道,近年来,也有一些银行的重要股东在资格审核上遇到了“麻烦”。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事前未向监管报备,即“先斩后奏”。
针对此次收到亿级罚单,民生银行在其回应中表示,2018年以来,民生银行根据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合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