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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高管详解寿险改革,剑指规模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

2020-08-31 09:40 浏览:604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

8月27日晚间,中国平安公布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上半年业绩,在业绩报告的董事长致辞中,马明哲在谈到寿险改革时这样写道。

自2018年开始,中国平安就开始逐步调整寿险产品及渠道,2019年11月开始正式启动全面深入的改革,马明哲亲自挂帅平安寿险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寿险,历来都是平安集团利润贡献度最高的业务板块,牵一发而动全身。马明哲说,平安的寿险业务从1994年发展至今,受益于时代发展、监管政策和早期打下的雄厚基础,经历了数十年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我们发现,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寿险传统模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宏观环境、消费者需求、人口红利以及科技应用的飞跃都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此次寿险改革,马明哲也为此定下了很高的基调,“我们的目标,不仅是要成为规模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更要成为市场的龙头、行业的标杆、客户的首选,打造全球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他说。

8月28日,在深圳,中国平安召开2020年中期业绩发布会,发布会上,多位平安高管再度回应包括寿险改革、利润表现等一系列问题。

营运利润更能反应经营全貌

中期业绩显示:2020年上半年,中国平安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743.10亿元,同比增长1.2%;年化营运ROE为21.6%;净利润759.68亿元,同比下降2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83亿元,同比下降29.7%。

对于净利润的大幅下滑,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执行官姚波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回应称,主要是由于多方因素叠加影响。

一是中国平安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实施新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新会计准则使得资本市场的变动更大程度的影响净利润波动。

半年报显示,IFRS9准则下,平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资产占比达到17.2%,该部分更加受制于资本市场的波动,从而影响净利润。

2019年上半年,中国平安归属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了68.13%,到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了29.7%,由此可见归属净利润的波动之大。

其次是上半年疫情对业务也产生了影响;同期,平安也在进行寿险业务改革,而寿险恰恰是中国平安的首大利润来源。

“所以,我们提倡关注营运利润,剔除了短期波动,营运利润更能体现经营业绩。”姚波说。

中国平安总经理、联席首席执行官、平安银行董事长谢永林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平安的业绩可以归结为稳健、改革、科技。

他认为,在去年高基数、今年依旧坚持分红高增长的背景下,平安的营运利润还能保持正增长,体现出经营的稳健;另外,平安一直在推动改革,即便是在疫情期间;同时,平安的科技投入持续加大,在疫情期间,平安的专利申请数增长了22%。其中,医疗科技专利数量全球第二,金融科技专利数量连续两年全球第一。

另外,根据中期业绩显示:2020年上半年,平安的保险资金投资组合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为4.4%,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平安表示,主要是受资本市场同比剧烈波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加大的影响;净投资收益率为4.1%,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平安称,主要受权益资产分红收入下降和投资规模增加的影响。

中国平安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说,一直以来,平安都秉承着保险投资的两个目标:一是不断完善资产与负债的缺口;二是不断寻找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资产。

“在6年前,我们资产与负债的缺口超过8年,如今的缺口仅为4.3年,这也得益于近年来平安不断拉长资产久期,把资产、负债缺口维持一个合理的水平。”陈德贤说。

在稳定的收益方面,“我也算了一下,过去,我们从资产中拿到的分红(包括股票分红、债券利息、资金收益等)平均每年增长22%,相对来说是一个非常稳定的收益。”陈德贤说。

寿险改革成效初显

目前,寿险改革的绝大部分项目已经完成顶层设计,近一半的项目推动机构试点,个别项目已经开始全面推广落地,绝大部分改革项目在今年内有望落地执行。

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陈心颖在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寿险改革主要涉及四个方向:一是发展模式的改革,从规模向“规模+质量”转变;二是营销体制改革,从人管人到数字化管理转变;三是产品策略改革,完善综合金融+,推动寿险服务+,打造有温度、有场景、有服务的差异化产品;四是渠道改革,找到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道路。

此次寿险改革,平安主动剥离了低产能、低质量的代理人,建立一套新的代理人激励体系,即新的《基本法》。

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陆敏介绍说,《基本法》是平安寿险改革项目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已经完成,《基本法》改革的初衷在于支持未来改革的落实以及更加注重长期的激励性。

陆敏透露,此次《基本法》修改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机构重新分类;二是外勤代理人分成;三是加大长期投入。

首先,机构重新分类的目的在于实现差异化的政策,改革后,平安把机构分成三大类:一是改革产能型,专注产能的提升;二是平衡型,既要注重人力增长,又要注重产能提升;三是人力型,即以增加人力为主,形成有质量的增员。

“对于机构分类的重新划分,基本实现了差异化管理。”陆敏说。

在外勤代理人分成方面,主要根据不同的代理人给予不同的政策,其中,主要分为三类代理人:一是新人;二是绩优;三是主管。

对于新人,平安加大了投入,增加新人津贴以及津贴的时间长度,给与新人更多时间的学习、成长、进步;对于绩优代理人也增加了激励,比如“以优增优”等;对于主管,主要是强化营业部的经营、数字化管理。

最后,《基本法》也加大了平安对于代理人队伍未来长期的投入,主要包含关怀、待遇、管理等。

“可以说,《基本法》支持了平安整个寿险改革的思路,要先做强再做大,先有质量再求规模,为寿险业务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陆敏说。

“数百年历史的寿险传统模式正在经历全面升级和迭代,而平安在进行的改革,正是引领世界百年寿险销售和经营的革命。”马明哲在中报董事长致辞中这样总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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