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产品迎新规 券商启动保证金产品改造
近日,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指引”明确,按照《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方案规范指南》要求设立且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应遵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对标货币市场基金进行规范。
“千呼万唤始出来!券商版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管办法终于出炉,这说明监管标尺统一是大势所趋。”一家头部券商资管机构的负责人感慨道。
作为“大集合改造”的一部分,“指引”将对保证金产品产生何种影响?对此,多数券商资管人士认为,“指引”对于风险管理、不可提取业绩报酬等方面的规定,已指明了券商保证金产品未来的改造路径。
前述券商资管机构负责人举例道,对于风险准备金,“指引”要求提高计提比例或一次性补足,并规定应在4个月内达到要求。这会对产品的投资端带来一定影响,尤其是对那些计提准备不足的机构。此外,由于不能计提业绩报酬,多数券商表示,可能将考虑提高管理费用比例,如提高产品的固定费率。
“在保证金产品改造方面,我们将尽快启动,并增加客户来源。按照‘指引’,产品的投资限制、估值和信息披露都会更严格,这显然对我们的改造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沪上一位券商资管人士坦言。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监管只是明确要求新增投资须按“指引”执行,尚未对存量投资提出整改要求。因此,对多数券商保证金产品而言,改造压力主要集中在风险计提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