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平台洗钱风险分析
网络直播平台是很时髦的行业,也是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全新挑战,一般来说,网络直播可分为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电商直播、体育直播等不同业态。
网络科技公司常是网络直播平台背后真正的运营主体,伴随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又衍生出主播、直播公会等围绕网络直播行业的外层新兴行业,但也伴随不少问题,例如与直播公会谈妥结算比例后,却将倾吞的公款作为礼物刷(打赏)给主播,或是银行很难核实网络直播所带来资金的流向,因此,网络直播平台一直都存在洗钱风险。
在2018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了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办理三类许可证,分别是:
1.ICP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同时还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在直播服务上线的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当然,银行可通过以上证照审查了解直播平台的正规性,也可以判断哪些是不正规的直播平台,特别对那些平台域名是由境外域名主机服务商代为注册,或是服务器在境外,让国内执法部门难以查封或追踪,及直播运营人员在境外,完全可以逃避境内主管机关监管的几种情形,银行都必须小心。
对银行来说,网络直播平台潜在的风险主要是四方面,首先是对购买虚拟礼物的用户身份识别不到位,使不法分子可以通过刷礼物轻松进行洗钱;其次是通过购买直播平台账户,不法分子可以避开实名监测的监管;接着是网络直播的内容违法,其中可能涉黄赌毒,自然所涉及的资金也不合法;最后则是由于网络直播的充值和打赏无上限,也无核算标准,都使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漂白资金。
在2019年12月30日“法制网”报道中,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建立了洗钱黑色产业链,受害人通过扫描不法分子提供的二维码,将资金汇入直播平台提供的账号,这些账号背后又经过层层转手,给警方调查取证带来障碍。
这当中也有正规直播平台遭不法分子利用,主要原因是平台分成少,使得洗钱成本较低,不法分子也比较容易掩饰非法所得,实务中,有的不法分子会与主播加入的直播公会联系,双方约定结算比例,不法分子先通过在平台充值取得虚拟币后,再将虚拟币或用虚拟币购买的礼物打赏给主播,形成完整的上下游链条,等直播平台与公会结算后,再与不法分子按约定比例拆账,等于帮不法分子漂白资金。
银行要管控网络直播平台的洗钱风险,最起码要在客户身份识别(KYC)和资金监控两方面强化反洗钱工作。
银行对网络直播平台的客户身份识别,须区分为直播平台、主播、刷礼物的人等不同身份。在《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官方已要求直播平台应对使用者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进行真实身份认证,对主播或直播发布者,则须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文件的认证登记。
例如对主播的要求须年满18周岁,且要上传身份证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手续完成实名认证,当直播平台作为银行客户时,为降低因客户交易对手带来的潜在洗钱风险,将银行卷入洗钱纠纷中,银行可以与直播平台在协议中约定直播平台的身份识别义务,并在可能情况下,要求直播平台每月向银行提供异常使用者或负面客户清单信息,并将异常原因一并报送银行。
银行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资金监控,主要是审查直播平台每月交易流水有无显著变化,若发现可疑或异常情况,银行须马上进行人工分析并找出背后原因。除此之外,还须密切关注网络直播平台的异常充值情形,像是同一个用户注册多个账号,分散充值打赏金额等可疑行为,都有可能是洗钱,值得银行提高警觉。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风险合规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