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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保监局提示信用卡消费误区:免息不等于免费

2020-08-01 09:49 浏览:515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上海银保监局近日发布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的消费提示。提示称,消费者如遇到银行宣传信用卡“免息分期”,请务必了解清楚其具体含义,因为免息并不等于免费。

  上海银保监局举例称:宋女士就其持有的信用卡,自第一期账单开始就办理了分期还款业务,每期按照短信告知的还款额还款。在按期还款三十几笔后,宋女士发现支付的手续费和利息高于自己理解并计算的金额,故引发与发卡行之间的纠纷。

  上海银保监局对此给出三点提示:

  一是科学辨识信用卡分期业务。在实务中,经与银行达成一致,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对未还账单申请分期偿还,也可以对购车、装修等大额消费申请分期偿还。若持卡人急需现金周转,可以在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申请现金转账或现金提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需分期偿还的,可申请办理。

  二是对分期业务收费做到心中有数。银行对信用卡分期业务通常会收取一定的利息或手续费(有时简称为息费),消费者如遇到银行宣传信用卡“免息分期”,请务必了解清楚其具体含义,因为免息并不等于免费。有的银行对分期业务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同分期期数对应不同的手续费费率,消费者可以选择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手续费。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涉及手续费、违约金计算等,必要时可向银行询问确认,避免因分期过多造成高昂的个人财务成本,最终因入不敷出导致征信受损。

  三是养成理性消费、合理负债的理念。理性消费是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前提。近年来,一些消费者在个人收入无法满足消费需求时,往往会办理多张银行信用卡进行循环透支消费,一旦个人账务管理不善,可能会陷入“以卡养卡”的债务怪圈。更有甚者,少数消费者在信用卡也无法满足自身需求时,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极易落入非法高利贷陷阱,最终债务缠身,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严重伤害。此外,监管要求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因此,请广大持卡消费者一定要树立量入为出的正确消费观和理财观,对消费、储蓄、负债做好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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