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北京金融管理局:外省市网络小贷公司不得在京开展线下业务

2020-07-31 10:52 浏览:806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30日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发现部分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助贷公司合作在北京市变相开展线下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出,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相关精神,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北京市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对于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时提示社会公众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谨慎参与此类金融行为,以防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