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回应客户“被贷款”1200万元为本人签名申请,当事人不认同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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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浦发银行发表声明,回应客户“被贷款1200万元”一事。
近期,有网友程某发文称,在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其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报告显示该贷款已还清。
针对上述指控,浦发银行方面表示,司法鉴定机构7月30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程某于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600万元和1年续贷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某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浦发银行方面表示,将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切实维护该行声誉。
对于浦发银行的最新发声,程某亲属表示认为鉴定不构成法律效力,程某并未与浦发银行一同去过鉴定中心。“我们不知道是怎么鉴定出来的,用什么作为鉴定的参照物?按照要求当事人本人应该在鉴定中心的老师见证下提供很多份签字和手印,提供素材,然后再审核和比对。他们自说自话的鉴定我们不能认同。”
程某亲属称,浦发银行总行和客服热线至今未联络自己,成都分行曾于29日下午致电邀请其面谈。
此前,程某亲属对搜狐财经表示,程某并未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上述合计1200万元的贷款,拿到贷款合同复印件时,发现涉及的签字及手印均不是程某本人,系模仿签字。
与此同时,该案件牵扯出了程某担任股东的一家公司。贷款合同复印件显示,两笔贷款最终流向的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某亲属提供的录音显示,有位“王总”在录音中承认签字系由公司财务人员代签,程某亲属称王总系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浦发银行方面的回应也提到,程某于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600万元,期限为1年,用于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2012年该笔贷款到期后,续贷1年。
天眼查显示,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为2004年5月,程某持股8%,前三大股东孙孟君、孙俊超及杨永秀分别持股32%、20%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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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风波中的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程某对两笔600万元贷款均知情,“这与程某及其儿子向媒体爆料称完全不知情的说法不符,程某的情况也不属于媒体报道中‘被贷款’的情形。程某恶意谎报‘被贷款’,其目的是想通过此类手段向我们索取非法利益。”
对于顺发电熔冶炼公司的声明,程某方面表示系“贼喊捉贼、颠倒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