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推“15条”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
上海金融法院昨日发布《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下称《若干举措》),以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司法新需求,推进金融审判机制的创新完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一周年之际,上海金融法院从明确审判原则,细化落实立案、审判、执行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15条服务保障举措。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司法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司法需求。今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30条意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发布《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50条措施》,全面谋划部署上海金融改革的新任务。
《若干举措》提出,要推进金融审判机制的创新完善,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性、便捷性和公信力。尊重当事人法院选择的约定,依法支持当事人协议选择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与临港新片区相关的跨境金融交易、离岸金融交易等涉外金融纠纷案件,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金融市场规则的影响力。建设“一站式”涉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协力打造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建立由中外专家参与的特邀调解员制度,对涉众型金融纠纷,推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优化涉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规则,制定涉外金融审判指引,规范涉外金融案件审判程序,完善域外送达、证据远程认证、调查取证、在线庭审等机制,全面提高涉外金融审判的便利化程度。
《若干举措》指出,要积极开展金融案件类型化研判,提供更加公正、高效和可预期的金融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可能引发的新型跨境金融纠纷,充分发挥金融审判的市场导向、价值引领和规则创设功能。发挥金融司法案例作用,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知名院校等联合建立实务研究平台,定期发布中英文典型案例,为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提供稳定预期。
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也给金融司法审判工作带来新的影响。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总结目前金融司法审判工作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三方面,包括涉外司法审判机制的建设、新类型金融纠纷的应对以及金融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
赵红表示,为应对新形势的变化,上海金融法院正在加大对涉外金融审判案例、跨境纠纷案例的研究,以树立起金融司法领域的“中国标准”和“上海规则”,从而吸引更多外方投资者到上海投资。同时,也要加强涉外金融法律审判人才培养,打造一支理论功底深厚、通晓国际金融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金融法律事务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审判人才队伍,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司法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