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动态速递2020年第11期
2021-02-0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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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发布。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意见》,提出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 ※※ 《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西部大开发36条,其中明确提出要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建立贫困地区企业IPO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 证监会明确将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5月15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去年以来证监会着力畅通强制退、重组退、主动退等多元化退出渠道,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 【省外动态】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金融支持意见发布,明确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5月14日,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公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要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 【省内动态】 ※※ 全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5月19日,全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出席。她强调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引导性、权威性,开展以案说法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树立“以网治网”思维,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群防群治,做到隐患全面排查、信息全面收集、态势精准研判、问题处早处小,抓好源头管控。加强案件查处,压实责任、加强协调,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重要数据】 ※※ 央行发布2020年4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4月份,沪市日均交易量为2415.11亿元,环比下降29.31%,深市日均交易量为3862.89亿元,环比下降26.64%。 ※※ 截止4月30日,湖南省今年新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15308笔67021.79万元,当月新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8932笔39729.85万元。历年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572381笔229.59亿元。全省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累计财政贴息24.86亿元,贷款余额67.23亿元。 【智库观点】 ※※ 进一步明确金融治理央地监管职责分工。新形势下,金融治理领域有必要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把地方的明确给予地方,地方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金融产业的发展规划、类金融机构和部分地方法人金融组织的管理职能,承担区域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则要提升参与金融治理的能力。 ※※ “新基建”是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新基建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最简单有效办法,兼顾短期扩大有效需求和长期扩大有效供给,兼具稳增长、稳就业、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综合性重大作用。当前的中国和以前的美国都是超前新基础设施建设的受益者。 【政策分析】 ※※ 4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将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4年,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是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指单户授信小于、等于100万元或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小于、等于100万元)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是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