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协调统一,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银保监会近日正式印发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规范:一是理顺法律关系,根据《保险法》对保险代理人的定义,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纳入同一部门规章中规范调整,与《保险法》保持了一致。二是统一适用规则,对各类保险代理人在经营规则、市场退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建立了相对统一的基本监管标准和规则,进一步维护了市场公平。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理顺了“先照后证”的流程,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完善准入退出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保险机构主体责任,优化分支机构管理,强化机构自我管控,进一步整肃市场秩序。四是完善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体系,《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以《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三部规章共同构建的保险中介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完成,形成《保险法》为统领,三部规章为主干,多个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科学监管制度体系。
在下一步工作中,银保监会将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并以《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为基础,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促进保险代理市场健康稳健发展。
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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