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终止百亿重组:弃购以色列游戏公司Playtika
巨人网络终止百亿重组:弃购以色列游戏公司,后者拟境外上市
巨人网络
推进三年多,巨人网络收购以色列游戏公司Playtika的交易最终折戟。
11月4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巨人网络,002558)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称,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拟寻求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因标的公司体量较大,为避免触发涉及分拆上市的相关限制性规定,经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寻求更适宜的收购方式。
巨人网络公告中所说的标的公司,指的是Alpha。Alpha是为收购Playtika而成立的持股平台,旗下核心性经营资产为Playtika。Playtika是成立于2010年的棋牌游戏公司,总部设在以色列,主要运营休闲社交棋牌类游戏。
巨人网络老板史玉柱对Playtika钟情有加,先是在上市公司之外,组织包括云锋基金、泛海集团、民生信托、弘毅在内的财团,在2016年7月完成了对Playtika的收购,接下来的步骤是希望将其装入上市公司巨人网络之中,财团各金主也能寻得好价格退出。
从2016年10月起,巨人网络开启了对Playtika的重大资产重组,宣布交易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确立的交易对价为305亿元,如若交易完成,上市公司将合计持Playtika100%股份。
在暂停审核、撤回申请文件、调整交易方案、中止审查等波折后,巨人网络在今年7月16日宣布,撤回原申请,并提出了新的收购方案:由发行股份变更为现金收购,从收购100%A类普通股变更为收购标的公司Alpha回购交易完成后42.30%股权,合计支付对价总额不超过110.977亿元。
此后,巨人网络曾多次披露重组进展。
在10月25日的公告中,巨人网络提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价将以现金形式支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正在与多家银行对接洽谈融资事宜,贷款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公司已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本次重组出具的《贷款意向函》,预计本次重组所涉及的银行借款在本次重组实施前能够足额到位,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
同时,Alpha也在为重组进行方案中所规定的回购计划。巨人网络称,标的公司的回购交易是本次重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的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的资金筹措主要由外部融资资金提供。2019年8月20日,标的公司已与CreditSuisseLoanFundingLLC(瑞士信贷)、GoldmanSachsBankUSA(高盛美国)、UBSSecuritiesLLC(瑞银证券美国)组成的银团签署了正式的融资合同,本次回购所需的资金已经足额到位,并已完成标的公司回购股份的注销,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
即使巨人网络获得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但投资人期待中的重组成功并未到来。
2019年7月,深交所就重组事宜向巨人网络下发问询函,巨人网络迟迟未能予以回复。2019年11月2日,巨人网络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终止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手续等。
谈及终止重组的原因,巨人网络抛出了Playtika将寻求境外上市的说法。
巨人网络解释称,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拟寻求海外上市,因标的公司体量较大,为避免触发涉及分拆上市的相关限制性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寻求更适宜的收购方式。
巨人网络还表示,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签署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未具备全部生效条件,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巩固自身网络游戏业务优势的同时,开拓并积极布局其他互联网领域,在合适的时机与条件下,对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及大数据等前瞻性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培育基于新技术积累相关的创新型文化产品及业务,并多维度地寻找新技术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结合点以加大商业化变现能力,提升公司长期竞争优势,更好地回报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巨人网络在10月30日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在第三季度,巨人网络营业收入为6.4亿元,同比减少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亿元,同比减少24.59%,同时巨人网络宣布将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不超过25元/股的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