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烧烤2019年度奖金被指拖延未发,交不交社保看公司评定?
近日,北京木屋烧烤一位拟离职店长郭超(化名)向记者投诉称,自己准备离职,公司却以此为由拒不发放2019年度的奖金,并且,公司也未给一些一线员工缴纳社保。
郭超称:“很多小伙伴根本不懂法律,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奖金无法及时发放?
天眼查数据显示,木屋烧烤隶属于深圳市正君餐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中式烧烤为主题的餐饮企业,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法人代表为隋政军。只在2014年9月28日完成了A轮1亿元的融资,投资方为天图投资。截至目前,木屋烧烤在全国有了150余家直营门店,5000多名员工。
NCBD(餐宝典)发布的《2019年中国烧烤市场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烧烤在国内整体餐饮市场中的占比达4%,市场规模1697亿元,2019年超过1900亿元,同比增长13.4%。
与其他餐饮业态相比,烧烤行业门槛低、模式易复制的特点,使其更容易同质化。但在NCBD(餐宝典)2019年11月发布的“2019中国最受消费者欢迎烧烤品牌榜TOP15”榜单中,木屋烧烤位居第一名。彼时,木屋烧烤在全国有130多家直营店,其目标是“百城千店”。
据媒体报道,在年初的疫情期间,在堂食和外卖全部停掉的极端情况下,除去房租、人员等固定支出,木屋烧烤每个月亏损约5000万元,现金流最多可坚持5个月。木屋烧烤收入最低时,营业额是正常情况的百分之十几,北京良乡的一家门店“最惨”时一天的营业额只有1000元。
但到了2020年3月中旬,木屋烧烤的同店同比已恢复到去年的68%。
“我们的目标是到3月28日恢复到原来的101%,等于说要恢复到原来的水平,还要变成正增长。而且这两天,招行将会有一笔2个亿的授信给到我们。”隋政军曾对媒体如此表示,“这段时间外卖平台确实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外卖也关了,我们就一点儿收入也没有了”。
资料显示,在疫情之前,外卖业务只占到木屋烧烤营业额的5%,而现在木屋烧烤的外卖业务增长了10倍,收入占比逾50%。
2015年12月,郭超加入木屋烧烤,先后在北京武胜路、阜成路、方庄店任职,“2017年10月,我接管了当时处于亏损状态中的洋桥店,做到了盈利,后又接管万寿路店。我们团队成绩在北京分公司排前六名。”一名曾在洋桥店工作过的员工也对记者表示:“当时确实做出了成绩。”
郭超称:“2019年年会后,换了北京分公司领导,我们团队接近4万元奖金未发,那时候还没有发生疫情,但到现在也没发。”
既然宣称有2亿元的银行授信,营业额又已经恢复到了去年同期水平,为何4万元的奖金无法及时发放?
高管承认“确实有往后推的情况”
郭超对记者表示:“我于2020年6月1日提出离职并要求木屋烧烤支付2019年公文规定的奖金、在职时间的超时加班费、节假日三薪、社保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保”。
作为一名老员工,郭超认为如果公司真有困难,拿不出钱,他可以理解,“实际上,木屋烧烤一线所有门店2020年也就1月—3月份有亏损。其他时间全部盈利,且5月已经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并且全国新开业和待开业的门店有5、6家。”
对此,记者采访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乐武,其表示:“确实有往后推的情况,因为疫情对我们影响非常大。此外,在公司的考核中,他们(郭超团队)是排在后面的。”
记者疑惑,排在后面也给发奖金?王乐武回答:“排在后面我们也一样发奖金。”
但对于排在后面也给奖金这一说法,郭超并不认可,“奖金是2019年的,2019我们超额完成了任务,业绩不好我们怎么能拿到北京分公司前六名呢?他们只是不想发而已”。
“我先后跟区域经理、华北运营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执行董事和法人沟通过。几位领导也都口头承诺2019年年度奖金肯定会发,也承认有很多员工未交社保,但是不会主动承担企业义务,他们同意我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郭超表示:“我后来又找公司沟通过,可不可以先把2019年的奖金发了,再办理离职。公司领导的意思是除非不再维权、离职并签个协议,就可以拿2019年奖金走人。”
对此,王乐武表示:“餐饮行业相对来说特殊性比较强,有些从事的岗位和时间不太一样,有些是灵活用工机制,公司内部存在4、5种不同的用工机制。灵活用工制的、计件制的、从事时间比较短的(没有社保),店长也是有些有社保,有些没有,这个和工作年限等等公司的评定有关。具体你得联系人资部门,平时我们也没具体问过哪些是有社保,哪些是没有的。”
记者联系了木屋烧烤华北人资部经理廖女士,其表示:“这个我有保密权,可以不和你讲”。木屋烧烤华北运营总监王超纲则表示:“(员工社保)不完全都有,刚入职的没有。”
另外一名木屋烧烤的员工告诉记者,其于2018年底入职,“可能是我入职较晚,所以我有社保。但再早几年入职的就不清楚了。公司之前开会说是要在7月底发放2019年度奖金。”
7月13日,郭超提起的劳动仲裁已经立案,但他无奈地表示:“律师说维权周期很长,也不一定有结果,先看看再说吧。”
对此,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对记者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等个别情况外,双方有劳动关系的,企业就应该按照法定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少缴纳、漏缴纳以及所谓发放社保津贴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