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债务危机牵出巨额内幕交易
2年前因听到坏消息而仓皇卖出的蒋华伟、朱琼2人,如今吃到约2500万元巨额罚单。
今年6月18日,厦门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蒋华伟、朱琼因内幕交易盾安环境、江南化工2只股票,合计被罚没近2500万元。与常见的内幕交易案例不同,上述2人并不是通过内幕消息买入获利,而是提前知道了坏消息而先行卖出,避免了本该承担的损失。
祸起盾安债务危机
一切要从2018年曝出债务危机的盾安集团说起。彼时,为了偿还2笔合计22亿元到期债券,盾安集团计划于当年4月20日、4月2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两笔额度分别为12亿元、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其中,12亿元这笔影响重大,如果发行失败将引发盾安集团债务危机。
2018年4月24日11时左右,盾安集团资金部部长周某得知该笔1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失败后,立即向盾安集团管理层喻某、姚某义汇报了相关情况。当日晚间,盾安集团召开会议研究应对债务危机,蒋华伟参与了会议。
由于盾安集团是江南化工的控股股东,并直接和间接持有盾安环境30%以上的股份,所以债务危机对旗下2家上市公司影响巨大。
2018年5月2日,盾安环境、江南化工同时发布公告,称盾安集团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且该事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股票即日起停牌。5月3日、4日,江南化工、盾安环境分别发布了公告,称盾安集团若无法妥善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存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事后来看,债务危机直接“压制”了盾安环境、江南化工的股价:10月8日,盾安环境复牌直接4个跌停。11月2日,江南化工复牌,也有一个跌停。
知悉风险提前卖出
需要注意的是,从盾安集团2018年4月24日1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失败,引发债务危机,到盾安环境、江南化工5月2日发布停牌公告,中间的7天为内幕信息敏感期,即只有公司内部人知道,而市场一无所知。
在这种明显内幕信息敏感期,蒋华伟、朱琼开始大肆卖出股票。
2018年4月25日,蒋华伟通过本人电脑操作丈夫周某军证券账户,卖出盾安环境125万股,成交金额815.88万元,避免损失336.63万元,卖出盾安环境所得资金转出至蒋华伟名下银行账户。
朱琼在2018年4月24日13时46分45秒、13时50分01秒,与上述资金部部长周某通电话,并在4月25日10时06分至10时23分使用本人电脑操作项某荣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99.5万股,成交金额651.5万元,避免损失269.93万元。另外,4月24日14时13分至4月25日9时37分,朱琼操作裘某锋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73.74万股,成交金额485.56万元,避免损失202.87万元。
此外,蒋华伟、朱琼还共同利用宣某飞证券账户内幕交易江南化工,在2018年4月26日10时25分至11时26分,集中、清仓、亏损卖出江南化工214.99万股,成交金额1191.7万元,避免损失68.86万元。
没收+罚款合计约2500万元
厦门证监局认为,蒋华伟、朱琼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
在听证过程中,蒋华伟、朱琼提出了申辩意见。比如,盾安环境2018年4月24日发布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失败的消息,投资者能推测出公司发生债务危机;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不具有高度吻合性等。
对此,厦门证监局认为,超短期融资券取消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并不鲜见,与债务危机并无必然因果联系,彼时盾安集团的取消公告也未披露该事项对公司及旗下2家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告发布当日,盾安环境、江南化工均收涨。
此外,厦门证监局还查明,朱琼操作的项某荣、裘某锋账户自2017年5月买入盾安环境后近1年未曾卖出,唯独在2018年4月24日、4月25日两天集中、清仓、亏损卖出。卖出意志坚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蒋华伟内幕交易盾安环境、朱琼内幕交易盾安环境、蒋华伟和朱琼共同内幕交易江南化工的行为,合计没收蒋华伟违法所得391.72万元,并处以罚款1120.06万元;没收朱琼违法所得486.57万元,并处以罚款500.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