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回复问询函:前五大供应商四家为关联方
肥水不流外人田,恐怕是对珠江实业公司治理最贴切的注解。
2019年的年报中,珠江实业的借款对象、投资标的乃至供应商,多数是“自家人”。这些频繁的关联交易引起上交所的注意。5月8日,珠江实业收到上交所《关于对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被要求披露前五大供应商中的关联方、解释资金拆借的回收风险以及说明控股股东借款利率偏高的原因。
16天后,珠江实业于5月25日回应上交所的问询函。珠江实业认为其资金不存在回收风险,也对各项质疑做出回应。但清晖智库创始人、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公众公司,珠江实业关联交易过于频繁,容易滋生内幕交易或腐败,公司应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与控股股东频繁交易
2019年年报中,珠江实业曾披露销售客户和供应商的数据。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235.60万元,其中关联方销售额4183.74万元;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83亿元,其中关联方采购额3.26亿元。这意味着,公司和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中,分别超过55%和85%的交易额属于关联交易,但这些关联方是谁?公司并未在年报中披露。
在问询函的要求下,这些关联方显露真身。
珠江实业回复称,公司前5大供应商中有4家关联方,其中一家是珠江实业子公司的非控股股东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另三家是珠江实业母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定价公允,符合国家规定并参考了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珠江实业在回复函中如是强调。
问询函未问及前五大销售客户的情况,因此珠江实业未披露。为了解珠江实业前五大销售客户的关联情况,《证券日报》记者按照董秘办工作人员指示向投资者信箱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公司暂未回复。
珠江实业和控股股东的关系密切,不仅在供应商上优先选择控股股东旗下的公司,资金链也倚仗珠实集团的帮忙。
截至2019年年末,珠实集团向上市公司提供共计47.34亿元资金,年借款利率为7%和7.5%。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平均融资成本为6.45%,最低项目融资成本为4.75%,因此控股股东提供最高7.5%的借款利率被交易所认为处于较高区间。
公司对此表示,控股股东提供的借款不需提供抵押物,且用途灵活。如按同等条件对比,该借款利率远低于市场水平。另一方面,珠实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为超股比借款,是根据珠实集团当期融资成本加合理的税费及成本确定的。
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对于珠江实业这类小开发商而言,7.5%的纯信用借款利率确实不高,但作为关联借款,这个成本其实也不算低。
他指出,很多房企大股东都会向旗下上市房企提供融资支持,其利率都是显著低于市场水平的,这体现出大股东对旗下上市公司的资源倾斜和支持。以同在广东的某珠海上市房企2019年获得关联方借款为例,其关联借款年利率低至6%,从这一点来讲,珠江实业的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支持和资源倾斜明显要逊色不少。
向多个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和资金拆借
除了和控股股东发生大量的关联交易,珠江实业与其合营公司的合作也十分密切。
2019年末,珠江实业对广州天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晨公司)、广州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芳鸿华)、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对外拆借资金余额合计15.04亿元,同时对东迅公司、穗芳鸿华和亿华公司有合计15.53亿元的委托贷款。
上述公司,均系珠江实业的合营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房地产项目,因此资金拆借和委托贷款业务均被认定为关联交易。
这类关联交易在2019年为珠江实业贡献了超过2亿元的非经常性损益,使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盈利2.19亿元。但若剔除这些项目,珠江实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则亏损1.7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四家合营公司中,除了天晨公司开发的项目正常推动外,另外三家合营公司进度均受阻滞。
据珠江实业回复函,东湛公司前期销售房款体外循环,未按合同约定返回项目公司造成了目前项目开发建设停滞、项目公司资金状况紧张,公司此前未能按期收回资金占用费,目前已加强催收力度。
亿华公司旗下的景豪坊项目开发进度缓慢,亿华公司资金紧张,应付资金占用费逾期未支付。此外,受经济环境和竞争压力影响,穗芳鸿华公司开发的东莞星玺广场项目大部分物业暂时处于空置状态,目前珠江实业正与合作方协商,就合作合同后续履行问题进行谈判。
不过,珠江实业在回复函中表示,其对上述四家公司的资金拆借均采取了抵押措施,且抵押物价值能覆盖债务本息,因此现阶段不存在资金本息不可收回的风险。
(编辑 张伟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