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同业公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日前,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三家同业公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东湖路7号会议室举行。
三家同业公会授权代表,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业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培龙,上海证监局投保处处长童惟、副处长姚荣辉应邀出席签字仪式,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秘书长兼调解委员会主任张伟主持会议。
仪式现场,张伟介绍了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业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诉调对接、小额速调、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宣传方面取得的成绩。
他表示,“为适应行业调解工作发展需要,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的专业性与公信力,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外部合作,经沟通,三家同业公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达成开展战略合作的共识。本次战略合作对双方意义重大,双方将积极践行合作共赢理念,推动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发挥社会律师法律专业优势,增强律师服务社会能力,共同提升各协会服务会员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力。同时,以协议签署为契机,全方位加强合作,高效化解证券、基金、期货业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地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童惟指出,今年是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形成了保护投资者的法律体系与组织体系,并不断探索投资者赔偿制度和运行机制,始终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调解委员会所开展的资本市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既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保障,也是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他提出,“希望调解委员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形成合力,按照应为、能为、善为的要求加强证券期货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能力。”
接下来,三家同业公会将与律师协会合作开展调解员推荐与选聘工作,根据协议,上海市律师协会将根据调解委员会工作需要和调解员的选聘条件向调解委员会推荐社会律师加入调解委员会,同时,不断探索战略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