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措施保护企业权益 政府不得以换届为由毁约
《北京市大力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充分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日前出台,提出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出台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严格区分企业家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改变政策承诺或毁约,在中央授权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幅度内按上限顶格减免,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宜居宜业的城市服务环境,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家兴办普惠制幼儿园。
政府不得以换届为由毁约
《措施》提出,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出台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格区分企业家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家庭成员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依法查处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措施》还提到,建立健全多途径的企业家维权机制。建立北京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设立北京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落实商事纠纷快速解决机制,2020年底前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之内。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改变政策承诺或毁约。开展政务服务失信专项治理。
小微企业减税按上限减免
《措施》要求真心诚意敞开市场大门,取消阻碍民营企业进入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政策,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政务服务环境,优化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幅减少审批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交的材料,企业办事材料提交量减少60%以上。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019年各级80%的事项实现“一门”办理,70%的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在减税降费方面,《措施》提出为企业家创业发展减负,全面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下调增值税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在中央授权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幅度内按上限顶格减免。适度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名义费率,确保征收方式调整后企业社会保险负担不增加。成立市融资担保集团,并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搭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平台,筹建全市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鼓励企业家兴办普惠幼儿园
《措施》提到,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宜居宜业的城市服务环境,鼓励探索优质教育资源拓展途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家兴办普惠制幼儿园,进一步优化学区制管理和推进集团化办学。
完善更加有利于政企良性互动的联系机制,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疏远”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家与政府的“直通车”制度。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搭建政府与重点企业负责人沟通平台。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设立“首都民营企业家之家”公众号。
《措施》指出,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相关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此外,优化企业发展舆论环境,及时清理针对重点企业的虚假不实、恶意造谣等信息,营造公平公正、清朗和谐的舆论氛围。强化“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的舆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