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厦门特房集团15亿元公司债确认票面利率为4.10%

2021-05-07 18:34 浏览:497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公告披露,其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票面利率最终确定仅发行品种一,票面利率为4.10%。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特房集团此前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6.13亿元(含56.13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品种一期限为1+1年期,起息日为2020年12月22日;债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18厦特03”全部额度85%的本金及利息、“19厦特01”部分额度85%的本金及利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