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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单CDR企业九号公司上市在即 或引领科技型红筹回A潮

2020-09-29 16:39 浏览:798

  9月22日,证监会同意九号有限公司(简称“九号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这意味着,九号公司即将成为A股首家CDR红筹企业。

  随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红筹企业回归A股的步伐正在加快。九号公司是科创板首家申请发行CDR的企业,其同时具备VIE结构、同股不同权、员工期权、尚未盈利等红筹企业典型特征,也将成为第三家登陆科创板的红筹企业。

  “可以预见的是,九号公司CDR将不会是境内资本市场的唯一一单。”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奕奕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未来,对于中国的大量创新企业,包括同股不同权架构的相关企业以及中概股回归并在境内市场上市等,CDR都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既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多元化,也预示着一个交易活跃的市场预期前景。”

  制度创新迎CDR破冰

  作为众多“考生”中颇为特殊的一员,九号公司自去年4月申报科创板以来,可谓一路闯关、一路突破。记者注意到,从九号公司申报材料到上会期间,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可以说,九号公司首发CDR注册,是为同类红筹公司回A趟出了一条路。

  “CDR作为市场创新产品,在科创板公开发行注册对我国资本市场意义重大,丰富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证券形式。在美国,中国人寿保险的股票就是以摩根大通创立的存托凭证形式提供给了美国投资者。而且存托凭证也一直是国际资本市场中促进活跃交易的高效、主流工具。”朱奕奕律师表示。

  早在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即明确,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随后,小米集团成为首个计划推出CDR的企业,但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小米集团及其他公司的CDR计划一度搁置。

  而科创板的推出再次为红筹企业发行CDR打开了通路。2019年初,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且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CDR并在科创板上市。在此基础上,科创板精心设置了“5+2”套以市值为核心的上市标准体系,包括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差异表决权等,为各种类型科技创新企业打开了境内上市的大门。

  作为资本市场创新制度的“探路者”,九号公司为更多计划发行CDR的科创企业树立了标杆。据了解,在申报过程中,九号公司的IPO涉及老股流通和用汇等重大无先例问题。为解决相关问题,中国证监会已就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境内上市相关安排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存在VIE架构红筹企业发行股票的处理机制和未上市红筹企业存量股份退出用汇问题,推动打通红筹上市“最后一公里”。6月5日,上交所亦发布《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中涉及的优先股、CDR上市条件调整适用等事项做出了针对性安排。

  “监管部门正通过个案推动制度细节不断完善,例如从华润微、九号公司的审核经验总结出了规范要求。而作为A股历史上首家发行CDR的红筹企业,九号公司也将为同样具有VIE构架的红筹企业回归提供经验。”有投行人士评价称。

  红筹回A或现“虹吸效应”

  资料显示,九号公司是国内首家研发、生产、销售、服务集于一体的智能短途代步设备运营商,在相关领域拥有或申请中的国内外专利达1000余项,并牵头制定了我国电动平衡车的国家标准。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发展迅猛,得到了小米、红杉、顺为、华山、Intel、GIC、海泉基金等投资人的青睐。2015年3月,九号公司全资收购了世界平衡车鼻祖赛格威(Segway),形成新的Segway & Ninebot 集团,成为全球智能短交通领域的领军企业。

  招股说明书显示,九号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按照1股/10份CDR的比例进行转换,合计转换为633,682,500份CDR。这表明包括上述知名投资人在内的九号公司全体股东对科创板这一国际化市场建设的全面认可和支持。

  华泰证券研究员张馨元在研报中表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和开放的深入推进,红筹企业回归门槛显著降低,叠加中美争端下海外上市风险加大,科技型红筹回归A股的动力明显增强,其中发行CDR是重要方式之一。

  “未来独角兽上市、CDR发行或有虹吸效应,但总体流动性冲击并不会过大。”张馨元还认为,CDR将是国内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重要渠道,其推行将促进“良币驱逐劣币”,并将为A股提供估值锚。从中长期来看,有望改善A股估值生态、推动国内估值体系与国际体系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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