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小碗 浙江苍南一家饭庄被警告
2020-09-0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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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据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县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八),涉及苍南县马站镇多加饭庄(经营者:项密女)店内使用的小碗。
抽检基本情况
苍南县马站镇多加饭庄(经营者:项密女)店内使用的小碗,经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项目实测检出,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HZ-J20073373。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店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小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第二款之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