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实控人拟变更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中威电子8月24日午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旗下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422.4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
据公告,公司自8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除上述转让外,石旭刚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239.2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00%)的表决权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上述交易完成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将持有公司股份2422.45万股,拥有公司6661.7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同时,公司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9084.18万股股份 (占公司新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0%)。
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石旭刚变更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截至公告日,石旭刚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比例为100%,拟转让股份目前尚处于质押状态, 石旭刚承诺会在股份交割前完成对相应股份的解质押手续,以确保股份转让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