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 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0-08-2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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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股份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 力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于8月24日停牌一天,8月25日复牌。
力帆股份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 力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于8月24日停牌一天,8月25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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