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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内幕信息提前卖出股票 新城控股前董事长好友被罚

2020-08-12 10:20 浏览:623

    

    

    证监会指出,孙求生与新城控股时任董事长王某华认识十几年,2019年7月1日孙求生知悉王某华因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7月2日、3日突击卖出“新城控股”,其在敏感期内为了避损而卖出“新城控股”的动机明显。

    此次内幕交易的主角孙求生,目前为上海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他与新城控股时任董事长王某华是同龄人,均出生于1962年。

    处罚决定书显示,孙求生与王某华认识十几年。2019年7月1日,王某华曾叫孙求生到其办公室见面,协助其处理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受害者家属报警事项。就在当天,孙求生就上述事项被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进行问询,在离开派出所时,他看到王某华也在派出所接受问询。

    次日中午1点左右,王某华之子王某松接到派出所电话后于当天晚上11点左右前往派出所,听取王某华对于接下来工作的安排。

    紧接着在7月3日上午9点半左右,王某松通知新城控股多位董监高成员,定于当天中午召开会议,并口头告知王某华在派出所配合调查。当天下午16时30分左右,王某松在派出所领取了书面拘留通知书。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我局已于2019年7月2日16时58分将涉嫌猥亵儿童罪的王某华刑事拘留”。新城控股董事会自此确认时任董事长王某华被刑事拘留事宜,由董事会秘书陈某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当晚向上交所网站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于7月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监会指出,王某华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事项,在信息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于2019年7月1日,公开于2019年7月4日。

    也正是在7月1日获知王某华接受调查后,孙求生及妻子钱某娟的证券账户在接下来两天开始卖出新城控股股票。其中,“孙求生”证券账户在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股票2.5万股,成交金额103.62万元;“钱某娟”证券账户卖出新城控股股票2.5万股,成交金额103.84万元,避损金额合计65.43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孙求生承认上述交易行为是其本人做出的。

    证监会指出,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其在敏感期内为了避损而卖出“新城控股”的动机明显。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

    对于孙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孙求生属被动知悉内幕信息,主观恶意不强以及孙求生对调查工作较为配合,认罪态度端正等情节,证监会表示已在量罚时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

    孙求生及其代理人同时指出,孙求生热心公益,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一贯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另外,疫情期间,孙求生向湖北疫区捐赠近30万元的现金和医疗物资,组织公司为抗疫积极贡献力量。对此证监会表示,上述情形将在后续的相关责任追究中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反映,依法处理。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万元,并处以130.87万元的罚款。

    另据新城控股今年6月18日披露的公告,普陀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华有期徒刑五年。新城控股当时强调称,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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