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未来五年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归母净利润六成
7月29日晚间,山东高速披露《未来五年(2020-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化现金分红。根据《规划》,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五年,山东高速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60%。
根据该规划,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除特殊情况外,未来五年(2020-2024年)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六十。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山东高速称,该规划是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有资本市场人士表示,山东高速制定规划,保障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符合证监会引导上市公司强化现金分红相关精神,也与市场投资者的意愿相一致,使公司更容易受到稳健投资者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