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懿宸:ESG视角下的中概股信用危机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施懿宸杨晨辉赵炜
一、中概股信用危机事件背景
继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之后,2020年4月8日,好未来自曝在例行内部审计中,发现部分员工的不当行为,审慎性怀疑存在员工伙同外部供应商在“轻课产品线(Light Class)”业务上营收造假行为,好未来盘后股价下跌17.77%,对应市值蒸发19.54亿美元。2018年6月至7月,浑水曾连续发布四次做空报告指控好未来财务造假。2020年4月14日至5月7日,做空机构香橼(Citron Research)连续发布三份针对跟谁学的做空报告,指控跟谁学存在多个未披露的关联方,捏造营收数据,存在刷单行为。
ink="">本文将站在ESG视角,从中概股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说明ESG评价体系在帮助投资者甄别企业质量和促进企业加强自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一些中概股运用ESG评价体系的实践性建议。
二、ESG评价体系的现实意义
目前,市场亟需一套合理的信用与风险评价体系,一是以供中概股企业内部参考并有效提升企业的治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协助投资者甄别企业质量、规避风险。与此同时,ESG评价体系能够很好的满足市场的现实诉求。ESG评价体系涉及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三个层面,通过结合舆情监控的相关负面新闻披露,能够定性、定量地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运用ESG评价体系分析企业品质,既能帮助中概股企业及早发现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层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应对做空的能力,又能帮助投资者甄别企业质量,规避不必要的投资风险。
(一)文献综述
国内外许多文献研究表明,良好的ESG表现对企业财务绩效有正向作用。Jan Endrikat等(2014)通过对149个研究的结果进行元分析整合后发现,认为公司环境绩效(CEP)和公司财务绩效(CFP)之间存在正向和部分双向的关系,特别是当企业环境绩效(CEP)的战略方法是主动而非被动时,这种关系会更加牢固。Zhang等(2013)运用GMM方法和交互跨度效应,对2007年至201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上一期的社会责任会对当期的财务绩效表现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而当期的财务绩效表现又会对当前的社会责任有积极影响。
ESG表现影响企业价值,而ESG信息的披露行为还能发挥调节作用。李正(2006)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52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从长期来看,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会降低企业价值,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比率、重污染行业因素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活动情况显著正相关。Fatemi等(2017)发现良好的ESG表现可以提高公司价值,而ESG表现不佳则会降低企业价值,此外,ESG信息的披露行为可以减弱企业劣势方面的负面影响、弱化优势方面的正面影响,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
(二)案例分析:“好未来”的ESG表现水平
下文将采用中财绿金院ESG评估体系对好未来进行案例分析,旨在让读者更直观的认识ESG评价体系在甄别企业信用品质上的实际应用。
1、环境(E)
从环境维度来看,“好未来”的表现一般。《2019好未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1]中,好未来仅披露绿色办公的相关信息,而没有涉及绿色环保宣传、环境量化数据等内容。在绿色办公方面,好未来披露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节能环保原则,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的数据显示,好未来未受到过环境保护违规行政处罚。
2、社会(S)
好未来在扶贫、慈善、员工、消费者等层面上都有详细的披露,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然而,供应商层面,好未来没有建立完善的程序和机制用以防范员工与供应商之间的不法交易,也为员工伙同供应商进行业绩造假提供了潜在空间。
截止到2019年年底,好未来员工累计参与志愿者超过5,000名,公益服务时长为18,668小时。员工层面,2019年第四季度,好未来邀请外部专家开展相关培训,致力于打造公平合理、无歧视、无性骚扰的工作环境。
供应商层面,好未来尚没有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机制来防范员工与供应商之间的不法行为。根据好未来的公告,员工与供应商通过伪造合同的方式夸大业绩。针对这种行为,好未来却没有及时防范,最后被迫自曝业绩造假,这直接损害了公司声誉并将负面影响扩散至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
3、治理(G)
企业内部组织架构不完善,内控体系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好未来此次主动自曝业绩造假无论是出于审计和做空压力,还是基于应当对投资者、客户负责的本质要求,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员工通过与外部供应商合谋,伪造合同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员工的上级及内部控制体系却未能及时发现这一问题并制止这种行为,最终导致在中概股遭到信任危机的敏感时期自曝业绩造假,都足以反映出好未来内部组织架构和内控体系的问题。
三、中概股运用ESG评价体系的实践性建议
(一)国内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鼓励中概股企业增强ESG建设
ESG评估体系的发展亟需国内政府部门在宣传ESG理念、推进ESG评估体系的落实等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从而为企业与投资者提供有效指引。政府部门可以针对ESG绩效优异的企业提供诸如税收、招标、融资、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对ESG表现极为恶劣的企业拟定一定的约束措施,从而促进国内企业重视ESG能力建设,改善市场环境,综合提高国内企业的ESG表现水平。“自上而下”的ESG建设框架将会直接正面影响中概股企业的决策体系,不仅提升了企业信用品质,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逐步构建良好的“中国企业”口碑、声誉。
(二)投资者应当将ESG评价体系纳入对中概股企业的投资策略
ESG评估体系是在财务数据的基础上,以非财务数据的绩效表现综合衡量被评估企业的可持续性。因而,将ESG评估体系纳入投资策略,不仅有助于甄别企业质量和信用品质,筛选出优质中概股企业,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投资风险,还能增强应对市场下行冲击和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投资者对ESG评估体系的实质性认可,能够正向促使中概股企业重视ESG建设,推动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中概股企业应自发增强ESG信息披露意识,提高ESG能力建设
具体而言,中概股企业应当注重自身ESG能力培养与建设,有意识地储备人才,逐步加强企业内部治理能力,提升企业信用品质,增强抗风险能力。综合而言,旨在面对海外机构的做空行为时,能够多元化地以非财务绩效表现有效应对非议,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中国境内ESG市场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对ESG相关内容的了解仍相对匮乏,因而有关自我评估与能力建设的需求可以适当开放与第三方机构的紧密合作,通过出具第三方ESG咨询评级报告等方式,多角度实现内部自省与审慎监管原则。
注:更详细的文章内容请参考中央财经大学绿金院ESG双周刊08期。
(本文作者介绍: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讲座教授,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