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被提起公诉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广元5月2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向永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永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向永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广元市利州区区长、剑阁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向永东简历
向永东,男,汉族,1967年6月生,四川苍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88年4月,在苍溪师范附属小学任教;
1988年4月至1988年12月,在苍溪县团委工作;
1988年12月至1994年9月,历任苍溪县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4年9月至1996年1月,任苍溪县团委书记、苍溪县陵江镇副镇长;
1996年1月至1996年4月,任苍溪县团委书记、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
1996年4月至1997年12月,任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
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苍溪县委常委、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
1998年4月至2000年7月,任苍溪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局局长、县委督查室主任;
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广元市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广元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广元市招商引资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广元市利州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广元市利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广元市剑阁县委书记;
2018年1月,任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剑阁县委书记。
2019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配合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